《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印发,全力实现足球一流强国目标

今日中国足协公布了《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规划制定了中国足球发展的近期、中期以及长期目标,全力实现足球一流强国而努力。

2016-04-11 12:26 来源:发改委网站 0 98158


今日中国足协公布了《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规划制定了中国足球发展的近期、中期以及长期目标,全力实现足球一流强国而努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促进中国足球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体育总局、教育部共同编制了《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


近期目标(2016—2020年)


努力实现中国足球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的发展目标。


保基本: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时间、经费得到基本保障,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强基层:校园足球加快发展,全国特色足球学校达到2万所,中小学生经常参加足球运动人数超过3000万人。社会足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基层足球组织蓬勃发展,基层足球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超过5000万人。


打基础:中国特色的足球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政策法规初具框架,行业标准和规范趋于完善,竞赛和培训体系科学合理,足球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国足球场地数量超过7万块,使每万人拥有0.5—0.7块足球场地。


中期目标(2021—2030年)


奋力实现中国足球动力更足、活力更强、影响力更大,跻身世界强队的发展目标。


动力更足:管理体制科学顺畅,法律法规完善健全,多元投入持续稳定,足球人口基础坚实。每万人拥有1块足球场地。


活力更强: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体系有效运行,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足球产业规模有较大提高,成为体育产业的重要引擎。


影响力更大:职业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达到亚洲一流,国家男足跻身亚洲前列,女足重返世界一流强队行列,体育大国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远期目标(2031—2050年)


全力实现足球一流强国的目标,中国足球实现全面发展,共圆中华儿女的足球梦想,为世界足球运动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pdf(点击即可下载全文)


关于印发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6]7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促进中国足球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体育总局、教育部共同编制了《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


 体育总局


 教育部


2016年4月6日


附件


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6—2050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对体育健身需求日益增长。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振兴和发展足球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关系到群众身心健康和优秀文化培育,对于建设体育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中国足球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一、发展基础


——足球运动逐步发展。目前,我国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球迷人数过亿。校园足球初步普及,联赛体系逐渐形成,每年比赛超过10万场。社会足球初具氛围,各级足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足球活动,每年举办2万余场业余足球比赛。职业足球稳步发展,职业俱乐部达到52个,已初步建立起中超、中甲、中乙为主体的职业联赛框架。


——足球产业初具规模。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足球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链不断拓展,带动作用日趋增强。足球运动的群众关注度不断提高。近十年,中超足球联赛场均观赛规模达到1.5万人次。


——国际交流日益增强。足球国际活动明显增加,成为体育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国内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赴外学习、训练、参赛明显增多,引进外籍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水平明显提升。国内俱乐部与国际高水平俱乐部形成合作机制。


尽管我国足球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总体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发展理念滞后,对足球价值和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急功近利的思想较为严重;体制机制落后,政社不分、管办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法治水平偏低,行风不正、竞赛秩序较乱,缺乏有效监管;足球基础薄弱,人才短缺、设施不足,难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足球运动需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现代足球运动理念,遵循足球运动发展规律,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足球普及为导向,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扎扎实实筑牢足球发展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不断提升足球运动的规模和质量,不断增强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足球发展路子,努力实现“足球崛起梦、体育强国梦、民族复兴梦”。


(二)战略定位。


——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足球是一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体育运动。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提高全民健身参与程度,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是提高全民族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要支撑。


——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足球产业是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扩大消费,拉动体育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足球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世界性运动。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促进体育运动全面发展,托起中国体育强国梦,绘就民族伟大复兴的蓝图。


——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足球运动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振兴和发展足球,可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足球文化,激励人们顽强奋斗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三)发展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持续发展。遵循足球发展规律,科学谋划,以人为本,从娃娃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有序推进,持之以恒。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足球对我国体育发展和改革的引领作用,以改革体制机制为突破口,转变足球发展方式,积极探索足球发展的新路径,提升足球运动的活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规范发展。把足球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创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构建依法、依规、依章的治理体系。


——坚持包容共享,开放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重视足球、支持足球、参与足球的良好氛围。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在合作共赢中谋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6—2020年)。


努力实现中国足球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的发展目标。


保基本: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时间、经费得到基本保障,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强基层:校园足球加快发展,全国特色足球学校达到2万所,中小学生经常参加足球运动人数超过3000万人。社会足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基层足球组织蓬勃发展,基层足球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超过5000万人。


打基础:中国特色的足球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政策法规初具框架,行业标准和规范趋于完善,竞赛和培训体系科学合理,足球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国足球场地数量超过7万块,使每万人拥有0.5—0.7块足球场地。


(二)中期目标(2021—2030年)。


奋力实现中国足球动力更足、活力更强、影响力更大,跻身世界强队的发展目标。


动力更足:管理体制科学顺畅,法律法规完善健全,多元投入持续稳定,足球人口基础坚实。每万人拥有1块足球场地。


活力更强: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体系有效运行,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足球产业规模有较大提高,成为体育产业的重要引擎。


影响力更大:职业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达到亚洲一流,国家男足跻身亚洲前列,女足重返世界一流强队行列,体育大国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远期目标(2031—2050年)。


全力实现足球一流强国的目标,中国足球实现全面发展,共圆中华儿女的足球梦想,为世界足球运动作出应有贡献。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制度体系。


科学构建中国特色足球管理体制。搭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框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市场环境,加强监督管理。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促进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积极推动校园足球发展。中国足球协会主要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


健全完善足球可持续发展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实现足球运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循环。打破利益藩篱,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专栏1 “十三五”足球体制改革攻坚工程


深化足球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完善中国足球协会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协会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规章健全、监管完善的协会管理体制,形成协会依法自主管理、科学民主决策的新机制。地方、行业足球协会参照中国足球协会调整组建。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俱乐部的地域化和名称的非企业化。


建立规范有效的足球法治体系。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督、执法和仲裁机制,加强足球组织、俱乐部、从业人员诚信守则自律,严肃赛风赛纪,依法严厉查处打击足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足球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规范化、社会化。


(二)培养人才队伍。


大幅增加青少年足球参与规模。加强校园足球建设,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发展足球社团,培养足球兴趣,开展足球竞赛活动,不断培育足球爱好者和足球人才。增强学生、家长对足球的认同感,支持学生课余、校外参加足球活动。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构建多渠道、多形式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不断增加足球人才后备力量。


专栏2 “十三五”校园足球普及行动


深化足球教学改革,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体系。制定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指南,开发校园足球网络课程并免费开放。将校园足球骨干教师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对5万名专兼职足球师资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实施全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制度。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支持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


显著扩大教练员、裁判员队伍。提高体育教师的足球教学水平,发展足球专业教师队伍,培养学校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加强职业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体系。构建社区足球指导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设立社区足球指导员专门岗位,鼓励专业教练员、裁判员服务城乡社区和校园。


建立职业运动员良性发展机制。逐步增加注册球员,优化发现和选拔机制,让技术过硬、素养较高的优秀足球运动员脱颖而出。坚持运动技能和文化教育相结合,加大多技能培养培训力度,拓宽退役运动员发展空间,打通向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企事业单位和足球协会管理人员的转岗就业渠道。


培养复合型产业人才。面向市场需求,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职教育、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培养足球行业人才。重点发展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营销推广、研发设计、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强足球产业人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专栏3 “十三五”专业化人才培养计划


提高高等院校体育类专业招收足球专项学生的比重,鼓励吸引其他专业学生选修足球方向,依托具备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足球学院,积极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足球专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足球培训机构。加快培养足球职业教练员和社区足球指导员,轮训人数逐年增加,2020年达到1万人次。健全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注册裁判员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三)建设场地设施。


科学规划足球场地设施发展。扩大足球场地供给,优化类型结构,提高设施质量,不断满足全社会足球运动发展需求。根据人口规模、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逐步配置完善足球场地设施。制定各类足球场地建设指南。创新足球场地设施管理方式,促进场地设施集约高效利用。


加大校园足球运动场地建设力度。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其他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适宜的足球场地。提高学校足球场地利用率,加快形成校园场地与社会场地开放共享机制。


推进社区配建足球运动场地。在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社区足球场地建设。鼓励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足球场地,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


专栏4 “十三五”足球场地设施重点建设工程


全国修缮、改造和新建6万块足球场地,使每万人拥有0.5—0.7块足球场地,其中校园足球场地4万块,社会足球场地2万块。除少数山区外,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应建有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老旧居住区也要创造条件改造建设小型多样的场地设施。


(四)丰富赛事活动。


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以强身健体和快乐参与为导向的校园足球比赛。以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培养足球兴趣爱好为目的,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逐步健全高校、高中、初中、小学校园足球四级赛事,科学、合理、适度组织竞赛活动。


优化职业联赛结构。改进职业联赛框架布局,形成中超、中甲、中乙参赛球队数量递增的联赛结构,稳定扩大中甲、中乙联赛队伍规模,提升职业联赛竞赛质量。推进职业联赛管理现代化,不断提升联赛运行管理水平,推动职业俱乐部建立现代治理结构。


支持社会足球赛事活动。鼓励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组建社区足球队、社区足球协会和区域性非职业足球联盟,注重家庭参与,丰富社会足球比赛形式。注重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赛事、校园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竞赛结构的科学化。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部队开展常态化的内部竞赛活动。加强对社会足球的宣传推广。


专栏5 “十三五”职业联赛提升计划


基本建立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的职业足球联赛架构,科学设定参赛队伍数量,形成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合理的规模结构。严格准入、规范管理职业足球俱乐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职业俱乐部梯队建设,扩大职业联赛影响力。提升中超联赛品牌价值,使场均观赛人次达到世界前列。


专栏6 “十三五”社会足球培育行动


在全国基础较好的50个城市,建立分级制度的城市业余足球体系。在全国100个城市建立草根球队广泛参与的城市业余足球杯赛体系,并形成年度城市赛—大区赛—全国总决赛的业余足球竞赛框架。积极支持、鼓励行业、企业、人民团体、社区等社会各界举办业余足球活动,并将他们的比赛与城市足球联赛、杯赛体系相衔接。逐步构建社会足球发展体系,做好社会足球活动的宣传推广,营造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五)壮大足球产业。


大力发展足球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水平的足球赛事,推动电视转播、媒体广告、网络服务、大众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开拓足球场馆运营、足球培训、足球中介代理机构等服务市场。加快发展足球金融保险服务业。积极研究推进发行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为竞猜对象的足球彩票。


做大做强足球用品制造业。大力发展足球制品、运动服装、器材设施、纪念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推广,打造若干龙头企业和国际品牌。


专栏7 “十三五”优秀足球企业培育行动


培养2—3家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足球俱乐部,打造中国足球品牌,扩大世界影响力,推动和培育具备条件的足球俱乐部上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力度,培育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具备国际知名度的足球用品制造企业。扶持发展一批成长型足球小微企业,支持其进入各类创业平台和孵化基地,提供足球运营、足球培训、足球网络媒体和社区平台等服务。鼓励组建由制造企业、服务供应商、职业俱乐部等组成的足球产业联盟。


促进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足球产业与旅游业、建筑业、文化创意、餐饮酒店、健康养生等行业的互动发展,催生足球运动新业态。


专栏8 “十三五”“足球+互联网”创新行动


推动互联网技术与足球产业深度融合,重点引入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业态,促进足球产业多点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形成多元参与、有效竞争的赛事转播格局(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除外),为广大球迷提供丰富的转播形式和多样选择。支持开发足球类手机应用程序、互联网和手机足球游戏、足球题材动漫和影视作品。


(六)培育足球文化。


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树立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理念,充分发挥足球在强身健体、立德树人方面的积极作用,让参与足球成为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大力弘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快乐分享的体育精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观众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足球运动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和足球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努力培育文明参赛、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使足球运动成为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七)促进足球开放。


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水平的足球人才来华工作,完善出入境、居留、医疗、子女教育等相关政策。积极引入境外资本,优化本土俱乐部等足球企业的股权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多元化盈利能力。拓展足球对外交流渠道,鼓励各类主体举办形式多样的国际足球交流活动。鼓励足球各类专业人才赴国外学习、培训,支持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赴国际组织工作。


五、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财政和金融政策。


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力度。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拓展足球领域金融服务新业务。拓宽足球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足球用品、赛事服务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或发行债券。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单独或合作设立足球发展基金。采取直接投资、贷款贴息、补贴补助、后期奖励等方式,支持足球事业发展。引导保险公司根据足球运动特点开发职业球员伤残保险、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足球场地设施财产保险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二)规划和土地政策。


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配建体育设施中予以保障。鼓励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现有设施、增加足球活动空间。可利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城乡空置场所等设置足球场地。对单独成宗、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新建足球场地设施项目用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运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严禁改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三)税费和价格政策。


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赠足球运动服装和器材装备,支持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足球场地设施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人才和就业政策。


建立和规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才注册制度,理顺球员培养补偿和转会机制,推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加大足球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校园足球教师、社会足球指导员、足球教练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教师培训、全民健身、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培训等专项范围。鼓励社区、企业等设立相应岗位,吸引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从事社会足球指导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特聘教师等方式,聘请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与校园足球发展。通过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足球相关产业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行政部门、足协等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足球发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要加快制定本地足球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动态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设任务顺利推进、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体育总局、教育部等负责本规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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