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无北京户口就无退役费,不过是现行体育制度下的“次生灾害”

在流干汗、受尽伤的运动员生涯结束后,这些“外地来的”“当初被领导许诺出成绩就给北京户口的”的退役运动员,并没有如约拿到户口,也因此得不到近20万的退役费。

2015-12-23 13:00 来源:腾讯体育 0 81510


禹唐体育注:

上个月,有媒体曝光了北京市跳水队、拳击队一些无户口的外地运动员,因籍贯问题而解决不了退役费的凄惨境地。看起来,这是一个身份识别机制造成的公平性问题。但一深究,它映照了国内体改滞后多年的病症。


没北京户口就拿不到退役费, 看起来事关公平


北京户口被捆绑上各种利益,早已世人皆知。但可能谁也没想到,在一个队里训练、同样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竟因户籍门槛而产生了不同的退役人生。在流干汗、受尽伤的运动员生涯结束后,这些“外地来的”“当初被领导许诺出成绩就给北京户口的”的退役运动员,并没有如约拿到户口,也因此得不到近20万的退役费。


前北京女子拳击队队长、代表国家队参加亚锦赛获得亚军的谢丽丽,就是其中一员。她现在只能靠在一家小型拳击室发挥特长——“被客人打”,来艰难度日。在拳击教室的墙上贴有一张她的照片,照片右侧是同行邹市明和他儿子轩轩。这张照片,可以说是中国获得奥运会金牌和没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冰火两重天的命运隐喻。


因户口问题拿不到退役费的谢丽丽(图左)和奥运冠军邹市明的合影


“没有北京户口——拿不到退役费”的逻辑链条之所以成立,官方不认为是体育部门的责任,北京市体育局人事处领导认为,运动员的退役费是财政拨款支付的,而财政拨款只针对“体制内”运动员,核心问题就是他(她)是否具有北京户籍。意即,这不是体育部门一家可以决定的,这是特殊地区的特殊政策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体育部门有心无力。可真要较真起来,这种托辞也不能成立。


根据2010年4月四部委联合起草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运动员退役时,按规定领取退役费或自主择业经济补偿金。”这里的运动员,可没有强调有“是北京人”和“不是北京人”之别。况且,在谢丽丽与北京什刹海体校签订的工作合同中,也明确注明:甲方(什刹海体校)为乙方(谢丽丽)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退役费、取得规定比赛成绩的奖励及提供食宿。


在这些运动员和一些评论者看来,没有北京户口就拿不到退役费,更多的是指向一种“人有我无”的制度性不公平。但若往更深层次去考虑,恐怕问题不仅仅是这样。


这种不公平,不过是现行体育制度下的“次生灾害”


对“体育本义”的认知决定运动员选拔制度,选拔制度又决定退役模式


我们认为,体育的本义应该是“参与”,金牌是参与的结果。但有人认为体育的本义是“金牌”。为了金牌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比如曾经的著名乒乓球教练、现任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先生就曾说:“在西方人眼里,体育运动是一个职业,但在中国,体育运动是一项事业,运动员不惜一切代价来争取的事业!”


体育语境下的“举国体制”,是指把本该倾斜于大众的体育资源,一股脑灌注给“专业运动员”。希望通过对他们的集中培养,来换取更多金牌。所以我们的运动员选拔模式一般是,由吃地方财政的县级体校输送苗子,给吃省级财政的省运动队,再由省运动队输送给吃国家财政的国家集训队。由于政府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必然也要求运动员调动自己所有的专注度——放弃文化知识学习成为大多数运动员的选择。


体校的孩子,吃尽苦头去拼搏一个极小概率的成功


在这种模式下,可以说运动员在一定程度上是体制的牺牲品。身无傍身之技,又无学历之证,这些从小被送进体校,“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运动员的再就业之路,注定更加艰难。他们中的一些人,原本指望这不多不少的退役费,回乡置业娶妻嫁人,或拿这点小资本做些小买卖。落空的话,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如果换一种选拔制度,就会有不一样的退役模式。以美国为例,运动员分为职业和业余两种,职业运动员依托于商业运作的俱乐部,即使退役也是和俱乐部之间发生关系,和政府无涉;业余运动员依托于校园,美国的很多大学会为有运动天赋的学生提供高额奖学金,鼓励他们边学习边训练。大学毕业后,如果愿意以业余运动员身份继续训练,可以边工作边训练,他们“退役”后自然也和政府无关。


这种退役模式难以为继、不堪重负,自然会产生利益分配的矛盾


一般而言,中国退役运动员的出路基本有3条:1、“买断工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也就是退役费);2、推荐运动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推荐运动员进入大学上学。


先看第2、3种可能。这两种可能,由于稀缺性特别强,专属于顶尖退役运动员,比如邓亚萍和刘翔。但一般而言,这类运动员都属于名利双收型,不太需要安排工作,去大学念书往往也只是镀金。这种奖励措施,其实是一种资源错配。


像邓亚萍这样,退役后能继续走向人生巅峰的运动员只是少数,很多人要挣扎在温饱线上


再来看第一种可能。根据体育总局的数据,每年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人数都在3000人左右。而根据一些体育论文的研究,这3000人中只有8%至10%的比例,能够用第2、3种模式消化掉。其余大多数运动员都是要走经济补偿这条路。但经济补偿的推行状况,和运动员户籍所在省的财政状况又密切相关。浙江在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方面,是全国做得最好的一个省,理由很简单:浙江运动员容易出成绩,省政府乐意掏钱,省财政又相对宽裕。


但对于一些地方财政不太宽裕的省份而言,退役费则是能不给就不给,能少给少给,比如湖南省,很多退役运动员拿到的经济补偿是3万元。由于给退役运动员的经济补偿来自财政拨款,各省体育局自己并没有钱,所以对上要看脸色,对下也要看成绩、看关系。必要的时候,只能人为地制造一些门槛让一些人“从制度上就不该得到退役费”,北京户口不就正好是一个天然存在的绝佳理由吗?


该放弃的体育项目,果断放弃吧


能市场化的尽量市场化,不能市场化的要勇于放弃


中国运动员在国际竞技体育赛场上取得成绩,有一个共同的规律:能得到金牌,或者有优势的项目,共同特点是职业化程度不高。换句话来说,商业价值越低、职业化程度越低的体育项目,中国队员的成绩往往越好。


这就是举国体制带来的效果。如果一个体育项目商业化无法运作,职业化难成气候,它自然会慢慢被市场淘汰掉,无可避免地在一些国家成为无人关注的、无人参与的边缘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取得胜利,并不是一件让人欣喜若狂的事。


摆在中国体育前进和改革之路上的选择,应该有两种。其一是能市场化的尽量市场化。以中国斯诺克运动员丁俊晖为例,他从小去英国找教练训练的费用,是他爸爸拆房子卖地换来的。现在练出来了,他父亲的投资成功,但这种成功属于他个人,小丁退役与否也和国家无关;以另一位中国斯诺克运动员梁文博为例,他去英国训练的费用也是自己承担,现在成绩不太好,这也是他个人的事,风险自担,退役与否还是和国家无关。


举重运动对人体的损伤非常大,退役后若无妥善安置处境堪忧


其二是不能市场化的,可以选择慢慢放弃国家层面的投入。说实话,并不是所有体育项目都能够市场化,尤其是举重这种观赏性低、参与感差的体育项目,市场化的难度非常高。如果再不能很好解决退役运动员出路的问题,就是一个“恶因”结出了一个个“恶果”。以举重项目为例,是中国传统的优势项目,但商业价值几乎为0,对运动员身心健康的残害也较大,退役后往往一身病。这种情况下,很值得思考继续从国家层面培养举重运动员的意义有多大,可以试着逐步放弃资金投入,放弃由国家选拔、培养的模式。如果真有愿意玩的人,和斯诺克一样,自己找教练去学吧。


结语

现行体育制度不改,退役费只能一直发下去,全民替制度牺牲者(运动员)买单。


本文转载自腾讯体育,原标题:运动员无北京户口就无退役费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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