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良志:足协有魄力实施市场薪酬吗?
在中国足协脱钩国家体育总局(目前还未完全脱钩)之后,蔡振华、张剑、魏吉祥、于洪臣、林晓华形成了权力结构的“五人制”。
《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文件正式对外公布以来,关于足协脱钩后的改变已经成为了体育人关注的一个焦点。
在中国足协脱钩国家体育总局(目前还未完全脱钩)之后,蔡振华、张剑、魏吉祥、于洪臣、林晓华形成了权力结构的“五人制”。
脱钩总局,意味着中国足协“下海”。下海之后,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改革必定成为重中之重。在当下这个不谈钱就无法衡量价值的时代,薪酬制度改革关系着脱离行政体制的足协人员,能否具有体面生活的“尊严”。
尤其是对于最近几年来招聘的二十名左右的年轻人来说,能否让他们的薪资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考验着“五人制”对于薪酬制度改革的胆量。
这批年轻人,绝大多数都是研究生学历,很多都贴着海归的标签,从内心热爱足球这项事业。他们经过层层考核,过五关斩六将,最终进入中国足协。但是,这批年轻人实发到手的月工资不到4000元。租不起屋子,买不起房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足协人员的收入,在国家体育总局只能倒数,甚至一度成为“倒数第一”。
外界可能认为中国足球的成绩不怎么样,管理机构的人员就不能拿到像样的工资。足球,其实是一项涵盖了诸多科学技术的运动,它的成绩不是大国的地位和经济实力左右的,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决定的。否则,大力神杯就放在美国人的怀里不动了,日本人也早已坐拥世界杯了。
如果仅仅以成绩和排名而论,那么,在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行业的任何一个企业(公司)、机构,想想你们所取得的成绩在世界上排多少名?你们在500强吗?你们在1000强吗?你们在中国算得上是领先企业吗?绝大多数企业,实际上是平庸而活的。这样说来,大家都不能拿高薪。
中国男足国家队现在的FIFA排名是第81位,别说排名世界第81位,请问排名主攻第81位的企业的员工薪资是多少?
因此,用成绩来决定中国足协人员的工资,不公平。
北京,一个月4000元,喟然伤心肝!
在国家的发展进程中,改革总会是释放红利的,中国足球和中国足协的改革也不例外。当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开表示中国足协人员的“薪资”要有市场竞争力的时候,请问“五人制”:什么才是有“市场竞争力”?
或者说,长期在体制内摸爬滚打的“五人制”,有没有魄力让中国足协的人员薪资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
当脱离体制自负盈亏之后,中国足协应该从薪资上体现出机遇和风险共担。所谓机遇,就是改革赋予的历史机会;所谓风险,就是改革之后全员必须为足球事业的发展全力以赴,才能让“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成为“长期饭票”。
去调研一下任何一个掌控国家某一领域重大资源的市场机构,他们人员的年收入是多少?其实,不用调研,“五人制”肯定清楚。只不过,受制于过去的体制,他们选择性是“失聪”。现在,体制的壁垒正在解除,不破不立正当时。
迄今为止,中国足协还没有任何确切的薪酬改革具体方案信息。其实,中国足协裁判办主任刘虎作为从市场引进的人才,就是一个相对成型的参照案例。作为专家引入,刘虎的年收入在30万左右。中国足协任何一个部门分负责人,都是相关足球领域的专家,按照市场薪资,他们的年收入都不应该低于30万。刘虎是部门副职,则部门正职应该不低于40万,副职不低于30万。
按照部门岗位的不同,经验型岗位人员的收入应不低于25万,常规性岗位(基本上是年轻人)人员的年收入应该不低于20万。如此,中国足协的人员才能算有体面有尊严地生活。
在中国足协内部,有人总担心成绩不好,薪资上去会被社会诟病。但是,社会不能用成绩绑架中国足协人员的薪资,中国足协的“五人制”在研究薪酬的时候也不能被成绩绑架。如果薪酬改革之后,年轻人的月收入只是达到五六千元,则贻笑天下。
就像是此前中超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薪酬,中超公司并不是中国足协的公司,只要16家中超俱乐部股东同意,董事长、总经理的年收入就应该达到120万或者以上。遗憾的是,中国足协“五人制”硬生生把总经理的年收入限定在不能超过30万,如此思维,与市场相悖。
可怜的是,中国足协的人员,悲而不泪,痛而无语。因为,他们连进言的权利和机会都没有。
但愿,此前被贴上不作为标签的“五人制”,在市场面前,能够有一个华丽的转身。
本文转载自新浪体育专栏,原标题:“五人制”中国足协是否有魄力实施市场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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