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评】150万买到了什么?

林丹被”封杀“,青岛队的150万瞬间打了水漂。到底这场闹剧有何而生?我们又该如何解决相似的问题?由此看出,中国体育市场化中到底缺的是什么呢?

2015-06-16 17:30 来源:禹唐体育 0 112861


能上还是不能上,这样的问题本该在一早就弄明白。但对于羽超联赛的青岛队来说,正是因为没弄清楚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让俱乐部白白损失了150万人民币的宝贵资金。而事件的焦点人物正是为所有中国球迷熟识的“超级丹”。


说起这场闹剧我们不得不从林丹的赞助商开始说起。众所周知,去年底到今年初,林丹正式签约日本运动品牌尤尼克斯,赞助费为10年1亿元人民币。虽然当时就引起了羽毛球,甚至整个中国体育界的震动,但最终在李宁和尤尼克斯双方的商议下,林丹的“单飞”依旧成行了,只不过是国家队和尤尼克斯方面最终达成妥协,即林丹的球拍和球鞋由尤尼克斯提供,而球衣依旧由李宁公司赞助。在此后的苏迪曼杯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虽然很多人忧心忡忡,但是他们还是惊奇的看到了李宁和尤尼克斯的“奇妙共存”。


但正如神奇的墨菲定律所言:会出错的事终究会出错。到了羽超联赛,林丹的“好运气”还是被“终结”了,扮演终结者身份的正是这次比赛的主赞助商维克多,而维克多封杀林丹的原因也很简单——维克多是一家球拍生产公司。


一般认为,李宁公司之所以可以和尤尼克斯达成妥协,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李宁的“拳头产品”是运动服饰,而尤尼克斯则是球拍的供应商,双方可以“井水不犯河水”。而当尤尼克斯遇到维克多,这样的情况就不复存在了。作为主赞助商,维克多当然不能自己以外的厂家为球员提供球拍,而林丹因为有约在身,自然也不可能使用维克多的球拍。


但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要知道,这次比赛的运动员中并非没有和林丹一样的例子,青岛队的另外一名球员因达农也是尤尼克斯的签约球员,但在羽超联赛中,这位泰国名将仅仅是被要求“贴牌”,就被轻松的放过了。而到了“超级丹”这里,情况就一下子复杂了。维克多和羽超联赛以林丹为比赛开始后才签约为由坚决不让林丹“贴牌”,而尤尼克斯则不允许林丹穿维克多的运动服。双方就此争执不下,林丹和青岛队则成了最终的牺牲品,林丹缺席了青岛队羽超联赛半决赛的比赛,而青岛队与林丹签订的150万大合同也就此打了水漂。


赛后,青岛队总教练李卫国直言,“早知道林丹不能上,球队绝不会花重金邀请他来,这150万花的有点冤。”而作为事件的另一个受害者,林丹也表示了一定的不满。


今天我们在这里给您简单了说了一下林丹被“禁赛”的全过程,但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指责这个事件中的任何一方。毕竟作为赞助商,维克多和尤尼克斯都有权力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而青岛队和林丹在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后,发发牢骚也实属正常。我们要讨论的是,中国体育的商业化究竟还差些什么?其实并非如此,如果说林丹的商业价值巨大,是所有厂家的众矢之的,那么同样是巨星,许多人也都有这样的情况。就拿足球两大天王,C罗梅西举例,C罗的母队皇马的球衣是阿迪提供的,而C罗就可以穿着耐克的球鞋征战四方,而耐克在赞助了巴萨以后也同样没让梅西换掉自己的球鞋。可见,在这样的巨星身上,充满着妥协和商业博弈,但只要是恰当处理,大家各取所需,很多问题都并非不能解决。情况也并不会闹到非要让林丹无法上场才算罢休。换句话说,林丹这次的闹剧,和青岛队交的150万的“学费“,并不是一次“必然事件”。说穿了,就是维克多和尤尼克斯,以及所有的当事人都没有耐克和阿迪那样处理这样情况的经验而已。我们口口声声所说的商业化,需要的也并非什么法律条文的保驾护航,缺的其实就是一个东西——时间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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