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禁赛,盘点赞助商冲突那些事
WTA球员退出奥运会,女乒比赛差点裸奔,丹麦球队开出球员……这些都和赞助商有关。
禹唐体育注:
商业因素对体育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大。林丹事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在国际体育圈已经司空见惯。
虽然昨天一度传出“经多方努力协调,林丹已获解禁”的消息,但最终他还是没能如愿代表青岛队出现在羽超的半决赛次战中。这对于羽超联赛、花大价钱引进林丹的青岛队、喜欢林丹的球迷以及林丹本人而言,算得上是一个“四输”的局面。
赞助商冲突林丹被禁赛
在前一段时间的比赛中,林丹先后在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两度遭遇一轮游,令媒体和球迷大跌眼镜。相信对于林丹本人而言,他也想通过更多的比赛来尽快找回状态。可惜事与愿违,13日的半决赛首回合,林丹在开赛前被通知由于个人赞助商和羽超联赛赞助商冲突及中国羽协新规不能上场比赛。
据报道称,本赛季羽超联赛赞助商是威克多,而林丹的赞助商是尤尼克斯。林丹代表青岛出战,按照联赛规定他必须身着威克多比赛服装,但林丹坚持必须遮挡住威克多标识。最终,林丹被拒之场外。出不了场的林丹变成了青岛队的形象大使,只能通过表演赛的方式来慰藉一下远道而来看他比赛的球迷。
能出战苏迪曼 为何打不了联赛?
13日晚,林丹也因此事通过微博发声,“首先要跟所有到场的球迷朋友们说一声抱歉。我已经来到长沙,但刚刚接到通知,今天无法上场了。我只想打好比赛,推广羽毛球,我的赞助商之前也做出了一些让步,打国际比赛大家也都能协调,为什么来到中国联赛突然说不行,希望接下来会协调好。”
的确,今年1月初,在中国羽毛球队已有装备赞助商的情况下,林丹成为首个与另一家赞助商尤尼克斯合作的现役国羽运动员。由于国羽的装备赞助商是李宁,林丹签约尤尼克斯有需要回避的地方,但在各方的努力协调下,林丹最终还是顺利出现在了苏迪曼杯的赛场上,并且帮助中国队最终夺冠。正如林丹疑惑的那样,既然可以打国家大赛,那么为什么联赛不行?
据报道称,虽然在国家队层面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在力求“职业”的联赛中却受阻了。青岛队总教练李卫国表示,球队签林丹时已跟中国羽协和威克多有过沟通,最终的解决方案是林丹穿威克多球衣出场,但会将商标贴住。谁知此后风云突变,威克多方面需要中国羽协出一份书面证明,同意林丹贴标上场,但中国羽协迟迟没有松口。青岛队方面称,中国羽协认为上述解决方案在前,青岛队和林丹签约的协议在后,林丹也因此无法在比赛中出场。
律师:联赛规程需有明示,参赛应服从规程
有媒体就此事询问了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律师张士忠。张律师表示,联赛规程需有明示,参赛应服从规程,但如果有关规定没有着装方面的内容,或者不明确,而以前又允许遮挡标志上场,那作为运动员、俱乐部就有权参照以前的惯例行事。可不管怎么说,林丹在半决赛前两回合中没有出场已成事实,这其实是卷入风波的各方都不愿看到的。事件后续如何,还得看各方协调的结果,但可以确定的是,这次风波将作为一类范本,为今后类似的事件提供参考。
李宗伟也曾被禁赛
其实类似的利益冲突在国内并不少见,像球鞋、球拍等彰显个性的体育用品更是成为了利益博弈的焦点。林丹与李宗伟的瑜亮情节可不仅仅是在比赛中,如今林丹遇上的烦心事,李宗伟去年就已经体验过了。
在去年羽超联赛中,广东队外援李宗伟也因为赞助商之间的冲突不能上场比赛。李宗伟在常规赛出场过3次,本来相安无事,但在第三轮比赛后,中国羽协向广东世纪城俱乐部发出了李宗伟因赞助商问题不能继续参加联赛的通知,这让该俱乐部措手不及,协调也没能达成一致。高薪请来的外援却不能出场,这听上去就有些莫名其妙,不但俱乐部叫苦不迭,球迷们更是利益受损。
CBA“球鞋令”
CBA赛场也是赞助商们火拼的重要战场,而“球鞋令”也因此而生。CBA的“球鞋令”源于李宁品牌以5年、每年4亿元的价码成为CBA装备赞助商,中国篮协随即规定,除特许球员和特许贴标球员(允许在训练和比赛期间穿着非联赛指定鞋,但须对竞品标识进行完整的遮盖),其他球员必须使用李宁品牌球鞋。在前年,如果违反规定,根据《联赛官方手册》,球员所在球队第一次将被篮协罚款2万元,第二次10万元,再往后每次20万元,150万元封顶。
面对如此高额的罚款,还有人敢“穿错鞋”吗?答案是肯定的,当时效力于北京男篮的李学林就穿着那双荧光球鞋一路被罚至封顶的150万。也许这笔罚款对于财大气粗的赞助商来说并不算什么问题,球员和品牌反而借此侧面增加的曝光率。倘若规定不是罚款而是禁赛的话,可能这又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万事达两起风波
同样是在13-14赛季,在当年的总决赛的第四场较量中,北京队主场万事达中心在观战席上发放了白色的T恤。但据媒体报道,球馆的工作人员和负责CBA联赛商务推广的公司代表之间发生了冲突,还可能出现了流血事件。
球馆工作人员在每一个球迷座位上都放置了白色助威服,营造出了震撼的“白色海洋”。不过,这些白色T恤由北京主场五棵松球馆提供,而非赛事官方推广公司,因此,在白色T恤被发放到球迷座椅之后,推广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去收缴这些白色助威服,球馆的保安人员就和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之间发生了冲突。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的一个月,中国篮协就曾对北京赛区开出30万元的重磅罚单,原因就是“万事达赛场多次出现赞助商竞品广告”。
北京女乒险“裸奔”
北京女乒也曾成为赞助商博弈的牺牲品。5年前,有金牌之师美誉的北京女乒却一度有可能遭受“裸奔”的命运,究其原因就是赞助商之间的冲突所致。
2010年,北京女乒的赞助商是某通信巨头,但由于另一通信巨头长在此前长时间内都是乒超联赛的官方合作伙伴,因此中国乒协勒令北京女乒换赞助商,否则不予注册。球队无奈只好去寻找其他赞助,当时距离联赛开幕有三个月时间,而直到开赛前几天,北京女乒才找到了合适的冠名赞助商,避免了裸奔的尴尬。
丹麦国羽开除5将
放眼国际体坛,也有赞助商火拼的先例,但处理结果恐怕都没有丹麦国羽那么决绝。因为个人赞助商与丹麦羽总赞助商“相冲”,5名丹麦双打老将摩根森、鲍伊、朱尔、尼尔森与彼得森被国家队除名,这将使他们错过苏迪曼杯。而在开赛前的世界排名中,这5人均排名世界前十,其中鲍伊/摩根森排名男双第二,朱尔排名女双第五,尼尔森混双排名第四。
据悉,这5位球员的个人赞助商和丹麦羽总的赞助商为不同的曲奇饼干品牌,且二者还是死对头,这让协调基本成为不可能。为解决此事,摩根森等人曾作出让步,表态在苏迪曼杯期间不穿任何品牌的球衣出战,且愿意向国家队赔偿5万丹麦克朗(约4.5万元人民币)。不过在整体利益面前,丹麦队拒绝了这一提议,最终开除了5人,甚至取消了他们的训练补贴。
WTA网球世界名将雅典奥运会退赛
WTA世界排名第二的比利时名将克里斯特尔斯,曾退出雅典奥运会,原因是与赞助商合同冲突。
克里斯特尔斯表示,自己不参加奥运会,是因为必须“忠于”个人赞助商FILA,因为两年前她还不是那么出名的时候,只有FILA注意到了她的潜力,并和她签订了赞助合同,而这是一份“独占”合同,它规定,克里斯特尔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穿着其他运动品牌。比利时奥委会是由阿迪达斯赞助的,规定运动员必须在奥运会上穿着阿迪达斯的服装。
伦敦奥运会选手为穿鞋犯难
英国奥林匹克协会规定2012年英国队的运动员服装由阿迪达斯公司全套赞助。这里的全套不仅仅是说衣服,还包括了运动鞋。英国队的队员必须在奥运会期间一直穿着这身队服。然而,有许多运动员是由耐克公司赞助的。例如很有可能夺金的长跑运动员莫-法拉和自行车运动员马克-卡文迪什。耐克公司的代理人日前已经警告英国奥林匹克协会说如果这些运动员被强迫穿着对手公司的衣服,他们就违反了合同。
“如果强行执行这个规定,很有可能造成混乱。甚至可能导致获得奥运奖牌的运动员赤脚上台领奖。”一位匿名人士说,“他们很乐意穿阿迪达斯的衣服,但是连鞋都要算在其中,就有些过分了。”实际上,运动鞋可以算作技术装备,由运动员自己选择,他们可以穿任何品牌的运动鞋参加比赛。该事件的最后结果尚不清楚。
马来西亚羽毛球选手因赞助商问题不能重返球队
2001年,马拉西亚羽毛球运动的两名选手和一名教练因赞助商问题不能重返国家队。
努沙玛苏利旗下的教练米士本和2名球员罗斯林和哈菲兹,由於赞助商冲突的棘手问题,重返大马国家羽队出现大急转。努沙玛苏利目前与YONEX签有5年的合约直到2005年,而大马羽总与另一家赞助商GOSEN的合约直到2004年3月31日才届满,在赞助商发生冲突的问题下,双方都不能与赞助商毁约,因此只好暂时搁置人员返队的事情。
作为当时的大马第1号男单,那时已经26岁的罗斯林若要重返大马国家羽队,只有等到2004年,到时他已经29岁,是否有意重返国家羽队,已无人能知晓。
努沙玛苏利是在宣布让米士本和2名兄弟球员罗斯林和哈菲兹重返大马国家羽队时,没深入分析赞助商的问题。
更多赞助商问题
莎拉波娃在一次捧杯后得到了最新款的阿库纳汽车一部。但是她表示:“我都不知道拿这辆车怎么办了,因为路虎汽车是我的赞助商,可能我只能把这辆车放在车库以免激怒路虎吧!”
1992年夏季奥运会,乔丹和其他NIKE赞助的球员在等上冠军领奖台时用国旗遮住衣服,这仅仅是因为球衣上印有锐步的标志。
橄榄球名将雷吉-布什不愿意为一件衣服烦恼。这个过去的USC明星球员是被阿迪达斯赞助的,但是橄榄球大联盟仅仅允许NIKE、锐步和安德玛的标志 ,虽然球员可以穿任何衣服,但是,不能把标志露在外面。布什收到了联盟1万美元的罚款,阿迪达斯公司则给了布什100万美元来坚持穿着阿迪达斯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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