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签约日本品牌的波澜
当林丹举起球拍,满脸大笑,面对镜头作秀时,他已经迈过了一道中国体育赞助的新门槛。
当林丹举起球拍,满脸大笑,面对镜头作秀时,他已经迈过了一道中国体育赞助的新门槛。
这有可能是划时代的一道门槛,因为在林丹之前,很少有体制内的运动员,能在商业合作上,独立于体制而自行经营。发生过的一些案例,往往都会落得一地鸡毛,最终不可收拾。林丹高调而坦率地和日本尤尼克斯品牌签约,并且出席了一场盛大的发布会,而国家羽毛球队的赞助商是李宁。面对媒体询问的时候,双方都不避讳劳燕分飞的事实。
在中国的体育界,成文法不多,案例法更没有先例,所以林丹这一次的“单飞”,究竟会对未来形成多大的影响,还要看后来者案例推动进展,不可置疑的是,这肯定为运动员们未来的自我形象的包装和商业经营,开启了一扇门。大包大揽的计划体制统一经营时代,或许还没有完全过去,但肯定不会是完全不可动摇的了。
林丹当然是一个特殊个体,一个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后,被揣度可能将功德圆满而退役的羽毛球巨星。只是这颗光耀四方的巨星,和其他羽毛球国手一样,一直是生活和竞技于体制内的各种安排的,哪怕成名之后,他能享受到更大的自由度乃至特权。以前发生过类似孙杨和其他商业品牌合作、形成于管理体制认定品牌之间冲突的事件,这些冲突很少有不了了之、体制睁一眼闭一眼轻松放过者,关键当然在于利益。
运动员成长于体制,核算成本论,一个运动员从启蒙到笑傲天下的国手级别,体制当然有很多论据,支撑自己大一统的管理模式。只是举国体制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从最基本的青少年培训,到金字塔顶尖的奥运增光计划,并没有足够翔实具体的数量依据,来统计培养一个林丹、培养一个李娜以及培养一个姚明的成本是多少。
更重要的是,“为国争光”,是无法用金钱数字来衡量的。一个运动员的成功,在举国体制的考量架构里,主要还是看他(她)到底取得了怎样的竞技成绩、完成了怎样的运动业绩传播。所以当一个运动员成名并且成熟,希望将自身形象经营权利拿回到自己手中时,和体制的冲突不可回避。
CBA和中超都出现过多次个人签约品牌与团队品牌的冲突,以CBA为例。中国如此,国际上个体明星和管理体制的冲突,不胜枚举。最著名的案例,应该是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梦之队”最终登台领取金牌时,乔丹、“魔术师”约翰逊、德雷克斯勒等一众耐克明星,披着美国国旗来遮住美国奥委会赞助商锐步的logo。
2008年又一支“梦之队”出征奥运会,全队12人,有11人耐克赞助,唯独霍华德是阿迪达斯签约球星,于是拍集体照时,排头中锋霍华德的脚部,被主教练老K遮挡,阿迪达斯的logo没有露出来。
这都是取巧的权宜之计,折射出来的却是矛盾无法回避时,绞尽脑汁想出来的一些应急对付办法。个体和体制的商业利益冲突,要想得到完美地解决,目前的市场体系,不论中外,都得不出完美妥善的解决方案。
比较而言,林丹事件,各界关注,但事后反应还算平和。林丹在发布会上表示对李宁先生和李宁品牌的感谢,李宁品牌也发布了一条两句话的新闻稿,强调自身对中国羽毛球队的支持以及独一装备赞助商的身份。矛盾依然存在,可并非不可调和。林丹也承认,未来代表国家队参赛,他身穿的球衣当然还会和国家对所有队友一致,依旧是李宁。
在冲突不可能根本解决的前提下,体制放松约束,导入更多商业品牌来形成竞争机制,同时详细描述好个人经营权益和集团经营权益的各种边界和管理细则,至关重要。只有在不断的摩擦、提问和协调中,达成渐进式的妥协,才可能真正将市场经营这一片越来越大的体育蛋糕吃下,并且转化成帮助未来中国体育发展的营养。因噎废食的时代,当然早已过去,可壁垒森严、雷池莫跃的封闭,是真正制约体育营销发展的行政阻隔。挑战依然巨大,管理者如果没有足够的市场营销经验、没有足够的人际关系管理技能,很容易陷入以行政权力来强镇商业经营的矛盾冲突。在商业化时代,这种行政性制裁,恰恰是最低效无能的手段。沟通与妥协,才能让林丹们和羽毛球队们,都能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原标题:林丹签约日本品牌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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