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希事件持续升温,姚明篮协到底在争什么?

从上海男篮炮轰中国篮协不作为,到中国篮协因重人情而“放任”吴冠希参加体侧,“吴冠希”事件可谓是越来越“火”。

2014-11-05 15:45 来源:禹唐体育编辑 0 85217


近日,从上海男篮炮轰中国篮协不作为,到中国篮协因重人情而“放任”吴冠希参加体侧,“吴冠希”事件可谓是越来越“火”。对于该事件,吴冠希则表示:“我只是一个打篮球的少年,才20岁,所以没有想太多。自己摊上了这种事儿,心情也不是特别好。只是希望能尽早地回到赛场,然后打球。”


抽身于各种媒体的纷乱报道之外,我们来看一看,“吴冠希”事件的前因后果究竟是怎样的。而姚明与篮协之间,争的又是什么?


“注册门”的前因后果


很多人对于吴冠希在本赛季CBA首轮比赛前40分钟被告知无法登场的原因并不清楚。起初,当事双方篮协和上海队也都没有作出明确解释,但最近两天,这起“禁赛风波”的前因后果终于披露了出来。


据了解,今夏北京首钢与奥神签订的6人转会合同中也包括吴冠希,但是在与球员商谈个人合同时,北京队一直无法联系到吴冠希,奥神对此也无能为力。随后北京与奥神达成口头协议,即与北京签约的吴冠希可以免费租借给上海3年,但由于都联系不上吴冠希,这一说法最终没有成文。此后吴冠希的家人告诉北京队,吴冠希希望去美国打球,北京首钢因此放弃了与吴冠希的谈判,但新赛季前吴冠希加盟了上海队。


中国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运管部负责人叶庆晖表示,篮协告诉上海队,如果想签吴冠希,必须先和奥神谈,“这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内容,我们无法回答。他们(上海队)必须跟奥神协调好,吴冠希通过了体测,但是注册材料不全,没有奥神那边的文件”。在奥神8月20日提交给篮协的声明中,吴冠希和孙悦等人是一起转会到北京的,他必须先和北京签约,才能在CBA打球。


篮协球队各执一词


目前事件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吴冠希和奥神之间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虽然奥神2008年和吴冠希签署的合同长达20年,但吴冠希委托律师在8月发出的律师函中表示,奥神已经7个月没有发放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可视作奥神违约在先。


针对这样的说法,奥神予以了否认,并在律师函中表示8月13日起吴冠希已经由奥神转会至北京首钢,希望吴冠希与首钢联系,洽谈工作合同的签订事宜。但吴冠希采取了回避的姿态,篮协也正是以此为依据,拒绝给予吴冠希上场比赛的资格。


对于这样的论据,上海队并不认可。3日晚,上海队方面《致叶庆晖先生的公开信》,其中包括五点声明,质疑叶庆晖代表中国篮协所述观点。其中包括,吴冠希在此前已经代表上海队参加过季前赛,按照篮协的规定,只有成功通过注册的球员才具备参加季前赛的资格,既然吴冠希能够出战季前赛,那么为什么不能打常规赛呢?至于篮协此前所说“季前赛是由中篮公司组织,篮协并不知道谁上场”,公开信中也给予了驳斥:“中篮公司是季前赛承办方 ,作为CBA 联赛的组成部分,季前赛的主办单位同样是中国篮协,作为中国篮协官员,您以‘不知道’为由推卸责任,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另外,公开信中还质问了叶庆晖作为篮协官员,所代表的是谁的利益,“奥神的松口文件,才是给吴冠希注册的尚方宝剑。您为奥神保驾护航,可谓殚精竭虑,尽心尽职。但作为中国篮协官员,您是否应该首先对自己的核心资源—CBA联赛的成员负责呢?是否应该首先保障CBA投资人的利益呢?”


北京队破沉默:奥神称吴冠希CBA签约权在北京


昨日,北京队发表官方声明。其表明:在北京队与奥神今夏签约的转会协议中包含6名队员,其中就包含吴冠希;在北京队与奥神今夏签约的转会协议中,奥神有义务协助首钢队与这6名球员进行合同谈判签约;北京队在当时无法联系到吴冠希本人的情况下曾求助于奥神队,双方曾达成一个口头协议,如果吴冠希跟北京队签约6年,那么前3年他可以被免费租借给上海队。但由于北京队和奥神队都无法联系到吴冠希本人,因此这个协议也无法告诉吴冠希,最终也没有将口头协议写进合同;北京队从奥神方面得知吴冠希的妈妈回应说自己的儿子当时已经在美国,无意回国发展,北京队才因此放弃了与吴冠希的个人合同谈判;由于此前北京队与奥神队签订的6人转会协议中已经包括了吴冠希,奥神队给中国篮协出具了一份声明,该声明中写明:包括吴冠希和孙悦等6名奥神球员已转会北京队,如果吴冠希决定要回到CBA打球,就必须先跟北京队签订合同。


袁超表示,此前北京队一直没有发声,这5点也表明了俱乐部的态度。由于此前北京队一直没有和上海及吴冠希本人交涉,所以对吴冠希和奥神是否解约、吴冠希和上海的签约情况并不知情。至于事件如何解决,袁超表示还是要看篮协及多方协商的结果。


当事人:没想到水太浑,我只想上场打球


吴冠希这次的“禁赛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 13年前的马健,巧合的是,当时争夺球员的双方俱乐部同样是上海与奥神。球迷们担心,13年前发生在马健身上的闹剧如今会在吴冠希身上重演。


2001~2002赛季开始前,原奥神球员马健在被球队开除后,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了上海队。不料开赛前奥神与上海两家同时注册了马健,为了争夺马健双方官司打到篮协 ,最终判决结果一拖再拖,马健成为了受害者 ,整个赛季无球可打。如今的吴冠希很可能重演13年前的悲剧,就此赋闲一年。


对此,吴冠希作为当事人也十分无奈,3日当天吴冠希首次公开对外表态。他表示,这一年对于自己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一年,“今年我也做出了人生中十分重要和谨慎的决定,我觉得我应该选择上海队,在这里我才能找到归属感,在场上找到感觉和自信,也是这里让我找到了真正想打球的动力,球迷和球队也让我找到了家的感觉。我只是一个打篮球的青年,我才20岁,真的没有想太多,我就是想尽早地回到球场打球。”


上海队必须跟奥神协调好,吴冠希注册材料不全,没有奥神那边的文件。—篮协官员


作为中国篮协官员,您以“不知道”为由推卸责任,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上海男篮


我只是一个打篮球的青年,我才20岁,我就是想尽早地回到球场打球。—吴冠希



在CBA揭幕战上海-稠州开赛前40分钟,篮协突然发文通知上海队禁止其球员吴冠希出场比赛,随后球员们自发在球鞋上写上“吴冠希”、“兄弟”等字眼力挺吴冠希


姚明到底在与篮协争什么?


姚明到底在与篮协争什么?难道仅是争一个吴冠希的上场资格吗?


不是。他已不愿再玩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什么事都靠背后打招呼的游戏了。姚明一定要将一件事搞明白:篮协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还算不算数?


一些背景情况,这里不得不再提一下。按照中国篮协于2014年7月2日正式下发的《中国篮协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第五十条规定,“俱乐部、篮球队一经中国篮协批准退出注册、其所属教练员和运动员便自动获得自由球员的身份,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可自主选择新的俱乐部”。奥神俱乐部早就退出中国篮协,按照这一规定,篮协理当认定奥神俱乐部球员吴冠希是自由球员。篮协的规定明确指出这样的自由球员不受原劳动合同期限的约束,为何还要因为奥神俱乐部主张的“合同未到期”,而不给吴冠希注册呢?何况吴冠希认为,与奥神的劳动合同因奥神违约、长期不发工资,已经通过提前一个月律师函告知的方式走完了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了。


在CBA,许多篮协定了的规定,到时候都不严格执行,这已成了经常发生的事。就拿最不起眼的CBA体能测试来说,规定定了这么多,每年总有一些人是通过俱乐部搞定关系蒙混过关。篮协规定CBA季前赛是CBA的一个组成部分,按此说法,参加季前赛的队员,应该就是可以参加CBA联赛的球员,为何吴冠希参加了季前赛,却不能参加CBA正式比赛呢?更可笑的是运管部负责人叶庆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以“季前赛是 中篮公司 组织的,打没打我们也不知道”来搪塞,怪不得有网友调侃:真是个“糊涂官”啊。


也许有人会问,北京首钢要花5000万元才得到孙悦等奥神球员(以吴冠希没到位为由还没付款),姚明凭什么想不花转会费,白捡一个中锋。说这话的,是不了解篮协有上述自动成为自由球员的规定。孙悦等其他球员的情况可能与吴冠希不同,我们不能因为首钢愿意花钱而说姚明争这个理不对吧。事实上,如果篮协同意东方篮球俱乐部的意见,得利最大的将是北京首钢俱乐部,北京首钢或许可以不付那5000万元。那么,姚明为什么还要争那个有可能让别人得大利的事情呢?


姚明不是在为自己的俱乐部而争,而是在为整个CBA而争!他在争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CBA公平发展的环境!CBA20年,有太多的暗箱操作,有太多的幕后交易。姚明以前也可能不得不按CBA的一些潜规则行事,现在,他不想再这样玩下去了!


在“依法治国”已成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下,姚明与篮协之争,绝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某个球员的上场权力之争,而是要不要“依法治CBA”之争!


也许,“炮轰篮协”会使上海男篮在本届CBA联赛中更为艰难,但如果能使中国篮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完善、篮协执行自己制定的条例更坚决,上海男篮即使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


吴冠希案折射CBA卖身困局:转会难 急盼“4+2“新政


2007年,巴特尔声称要去欧洲打球,休赛一年后赢得自由身转投新疆;同样从北京队“暗度陈仓”转到新疆队的还有另一名球员买尔丹,当时他的说法是退役回家当公务员。在离开北京队后短短几个月,买尔丹就出现在新疆队的训练场地,并最终签约征战当年的CBA联赛。


以上球员为求脱身不惜动用“奸计”,固然得偿所愿但也引发了道德上不小的争议。但如果究其原因,CBA的相关转会政策几乎一边倒的倾向资方,缺少保护劳方足够利益的相关条款,或许这才是球员们频出下策的无奈之举。此次吴冠希想要故伎重施,声明要去美国打球拒绝前往北京首钢队报道,不料被北京队方面识破,才酿成了这一次的注册纠纷。


今年7月,中国篮协正式出台了旨在维护球员利益的“4+2”政策。规定由青年队升入CBA的球员,可与培养自己的母队签下一份4+2的合同,期满后成为自由球员。所谓4+2是指该球员必须为母队效力4年,后两年为“球队选项”,俱乐部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这一新政虽然可以解放后进入CBA的球员,但对于吴冠希这种与奥神签下20年长约的历史遗留问题,只能“既往不咎”了。在此还是希望篮协的新政能够尽快全面落实,让球员的转会难问题就此成为历史。


资料来源:网易体育、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腾讯体育、北京晚报、凤凰体育、燕赵都市报、半岛都市报。禹唐体育编辑。


网易体育原标题:姚明在与篮协争什么?

网易体育原标题:吴冠希案折射CBA卖身困局:转会难 急盼“4+2“新政(作者:阿勇)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原标题:上海队再次"开炮"质问:中国篮协代表谁的利益?

腾讯体育原标题:北京队发声明:奥神称吴冠希CBA签约权在北京

北京晚报原标题:吴冠希为何坐“球监”?

凤凰体育原标题:篮协不作为!上海男篮四点声明揭露真相

燕赵都市报原标题:当事人:没想到水这么深

半岛都市报原标题:吴冠希情况似当年马健 上海五点声明剑指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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