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沦的前兆还是改革的契机?中能再激中国足球改革

在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有各种潜规则的中国足坛,在长久以来一直管理混乱的中国足坛,中能不是个案,他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2014-08-20 08:30 来源:禹唐体育整理 0 117092


从8月14日中国足协公布对中能的处罚,到8月15日中能俱乐部在北京昆仑大饭店强势召开发布会向足协宣战,中国足球正在经历反赌扫黑之后的又一次强震。在这次大地震中,中能被疑“合同造假”,恒大被批“违规挖人”,刘健也被传“逐利”。足协、中能、恒大和刘健四败俱伤的背后,中国足球成为最大的输家。与其说这是中能的罪与罚,不如说这是中国足球的罪与罚,如果当初足协在合同管理上更严格、彻底杜绝阴阳合同,在此事爆发之初就按照制度直接执行,恐怕后续的一切混乱都不会发生。在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有各种潜规则的中国足坛,在长久以来一直管理混乱的中国足坛,中能不是个案,他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制度混乱、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经常代替制度的长官意志,都在让中国足球的混乱滋生。


无处不在的“领导”


在刘健案中,青岛中能对足协的质疑便有这样两个故事:其一,4月11日中能官员质问仲裁委仲裁员,仲裁员支吾再三表示:“领导的意思,不要再为难我。”其二,4月13日,中能表示,中国足协规划法务部官员亲口承认,裁决书系某领导4月10日晚亲自安排“赶制”,要求以自由人裁决并尽快处理。另一个故事是,中国足协相关领导飞赴青岛就处罚中能一事和青岛相关高层沟通。


在这样一个完全适用于法规的事件中,“领导”的影子处处可见,“法治”让位于“人治”。或许这样的故事只是青岛中能“一家之言”,但中国职业联赛21年,“领导”的影子还少吗?大到南北分区和奥运战略,小到“7个外援”和球员处罚,规律和规矩,在领导的意思面前形同厕纸。


是的,中国足球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关心,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但绝不需要以各种行政命令或者私人目的指手画脚横加干涉。有行政干预就会让人觉得有内幕,有内幕就必然会产生争端和分歧。


无法统一的规则


领导意志必然带来对规则的践踏,刘健案中,中国足协对规则坚持并不坚决:第一,案件初始,没有坚持以备案合同为准,这原本是最简单的规矩;第二,整个过程游移不定,先是试图调解,后又心急结案,反反复复造就事态扩大。第三,案件处理中,消息不公开不透明,无论是鉴定,仲裁,还是最终的处罚,基本上都是“暗箱操作”,即便处罚出台,中国足协也没有给出明确的依据;第四,漠视程序,诸如鉴定书不签名的事件如果属实堪称奇闻;第五,判罚标准的千奇百怪,中能的这个处罚就出现了两个解读:说重了?他其实对中能实质伤害并不大,说轻了?打假球的才罚了6分呢。你可以说打假球球队罚6分也是不合理的处罚,不能作为依据,但这也是这届班子做出来的。


处罚尺度错乱的问题一直存在:广药和谢菲联假球,降级;申花和泰达假球,罚6分;如今中能涉嫌伪造合同,罚7分。标准在哪里?固然,在反赌扫黑的背景下,对俱乐部的处罚恐怕是足协很难决定的,这稍稍可以理解,可就算是出现在中超联赛中的各种争议性处罚,足协的标准也让人看不明白,不同球队球员出现同样犯规动作的判罚尺度都不一样,你还能指望什么标准统一?


足协在一些具体问题的细节处理上,确实有反复和自相矛盾之处,这也是中能在此过程中很纠结的一个主要问题。


处罚需要后续


刘健案的初始点是阴阳合同。这在中国足协不是第一次,无数次阴阳合同被曝光,中国足协都视而不见,或者开会讲上两句:不准再弄阴阳合同了。讲话有用的话,要制度和法律何用?


正是因为对阴阳合同的漠视,才有了中能的阴阳合同,而中能绝对不是阴阳合同的始作俑者,但目前中能至少成为了阴阳合同的第一个受罚者。对此中能的说法是:“为了推动中国足球的发展,我们甘当铺路石。”现在铺路石子来了,谁来铺路?有关对阴阳合同的严格规定制定了吗?或者准备在制定了吗?处理一个个案太容易了,但改变一个制度、堵住一个弊端,难,这样的工作需要有人做。在最近几年的中超联赛中,足协多次被指责不作为,稍远的问题是上个赛季对“默契球”的口头喊打,纵容阴阳合同只是造成了联赛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放任“默契球”,却是对中国足球根基的摧残;近一点的问题是对俱乐部欠薪的一再宽容,红钻球员指责足协官员对其哄骗恐吓,对俱乐部则显得毫无办法。


在中国社会中,中国足球是最开放的:中国足协(足管中心)是真正完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的,中国足球,也因为这种监督是最透明的,也正因为这种透明,那种不好的现象才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但业内当然真心希望,在这样的环境中,中国足协能够尽可能地更独立,更专业,更规范,更有作为。所以,刘健案也带来了中国足球改革的契机,如此中能也算“死”得其所,如果执迷不悟,等中能这种小虾米死亡了,恐怕就轮到小鱼和大鱼当牺牲品了。


中能副董:体制不改革则看不到希望


于涛表示,既然罚单已经开出来了,那么开出的罚单就必修依法依规,“罚分、罚款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得出的结论,又有那些事实和法律支持,中国足协至今没有说明白,我们需要一个明白的解释。”“中能俱乐部坚持了十年,一直在搞青训建设。现如今,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足球,我们的行业也因此要更加规范。我认为足球的体制必须改革,不改革是看不到希望的。足协应该让每个会员协会发出声音,实现俱乐部行业管理,不是单纯的通过行政手段去管理足球,这样的管理方式不健康,肯定也不会长远,我们的足球也看不到希望。”


业界为中国足球“开方”,足球改革非一蹴而就


问题一:职业联赛如何更职业?


陈培德:足球职业联赛要铲除腐败的温床,管理体制就必须改革,实行管办分离,把职业联赛交给联赛理事会和中超公司办。但同时也要制定周密完善的制度来约束,足协要负起监管的职责,公安司法也要介入。足球事业有希望的前提是在健康干净的环境中运行。


李毓毅(中国足协执委、上海市体育局局长):足球项目的薪酬与其他项目的反差、业余与职业的反差、运动员薪酬与水平的反差,都制约着职业足球的发展。同时,在足球领域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得电视转播形成规范的市场行为,从而让职业足球能从足球本体产业中自我造血。


于长龙(延边长白虎俱乐部总经理):中甲俱乐部同中超俱乐部差距很大,当前中甲俱乐部的联赛由中超公司代管,使得中甲俱乐部的地位、商务开发等始终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各项支持政策无法到位,俱乐部的主体地位、市场运作都得不到保护,投资人的权益更无法得到放大,使中甲俱乐部的投资主体不稳定,希望足协能够给予中甲俱乐部更大的生存空间。


问题二:协会发展如何更健全?


魏吉祥(中国足协副主席):全国的协会建设堪忧,大概有10家中超俱乐部所在省的足管中心有初级建设,另外有1/3大概分流在各体育局的社会管理中心、球类管理中心里面,还有10家是自负盈亏没人管。协会发展最重要的条件是能够落地生根,吸引更多的人才。因为只有依靠协会,运动员、裁判员、基层教练员才能有一个家。


柯国洪(广东省足协秘书长):中国足协应该注意顶层设计的问题,协调地方足协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协调地方足协之间的关系,否则可能会导致省足协与市、区足协的冲突。针对足球不发达地区应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不同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开展业余足球,鼓励协会建设活跃的业余联赛,吸引更多的人投身足球。


问题三:校园足球如何壮大?


陈培德:中国足球的重点在青少年,青少年的重点在学校。校园足球是未来的主阵地,未来的希望。现在的问题是体育系统有激情,教育系统可能没热情。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还很严重,应试教育的现状不改变,校园足球不可能真正开展起来。


隋国扬(上海市足协秘书长):校园足球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更多和教育部门形成互动机制,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教育部门的优势来加速校园足球发展,地方足协应该更多地在足球方面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基层人才缺失是校园足球的一大问题,校园足球的一线指导员绝大部分都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所以中国足球应该花大力气将专业人士包括退役的运动员送到校园足球中,在政策上给予保障和扶持。


柯国洪:校园足球的下一步应该更加务实,不要追求大范围和大数字,应该先把想做的事情盘点好。校园足球在足协里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设置,在竞赛内容上给予指导,在竞赛规程上给予设置,将现有的4级联赛加以整合,把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如果校园足球和其他竞赛系列的体系不协调,就很难形成有序的培养体系。


问题四:青训如何形成体系?


李毓毅:现在的青少年培训体系没有很好地解决出口问题,导致专业人才萎缩。青少年培训大纲在基层的实施,需要专家来指导。12岁以下的青少年应该淡化金牌意识,让青少年在足球教育中促进个人成长,不以成绩论英雄。同时需要建立一个合适的评估体系。


柯国洪:青少年培养应强调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不要折腾,例如全运会的年龄分组设置,3届换了3个。以后不能再这样下去,政策出台之后要稳定3到5届。竞赛是一个重要杠杆,竞赛体系、年龄组的设置要科学,要尽早确定,要符合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和足球发展的规律。


隋国扬:青少年足球现在面临着许多现实挑战,经纪人的操作较为混乱,现在小学的一些球员就已经被一些俱乐部看中招走,而一些球队没有搞后备力量,而是到处挖人,对青少年培养都是损害。所以急需足协制定政策,在青少年球员的注册、管理制度上保障培养方、启蒙教练的权益,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本文为禹唐体育整理,来源:陈永、腾讯体育、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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