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评】刘健转会案——中国足球的一场罗生门
沸沸扬扬的刘健转会事件终于在一纸处罚令后告一段落。但是这起纠纷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却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
8月14日消息,由于在刘健转会案中存在虚假文件的行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正式开出罚单,对青岛中能队处以扣除联赛积分7分,并被罚款40万元的处罚。就此这场历时224天的转会闹剧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14年元旦期间,当时广州恒大通过官方网站正式宣布已经与青岛中能队合同到期的刘健,将在新赛季自由转会广州恒大队,并将于2014年1月20日正式亮相。
虽然广州恒大俱乐部已经宣布国脚刘健加盟,但此事最终能否成行依然存疑。因为就在几天之后的2014年1月3日,青岛中能俱乐部就出示了一份刘健签署的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而且广州恒大队从未与球队商量过引进刘健的事宜,而且青岛中能俱乐部也从未同意过刘健转会。同时,他们还表示,如果中国足协不能解决三方的纠纷,将诉诸司法。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1月7日受理了刘健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此后在经历了漫长的审理后,最终在今天,中国足协做出了判决,也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结果。
可能有的人不禁要问,球员与球队签署的合同白纸黑字,怎么会造成如此大的分歧呢?这就要说到中超球队运作当中的一个潜规则——“阴阳合同”了。
所谓的“阴阳合同”就是由于早在2004年,中国足协就下过一个队中超俱乐部球员设限薪令,并具体规定了球员的工资和奖金数额限制。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留住队中的大牌球员,很多俱乐部与队员签约时通常会签订两份合同,“阳合同”的薪金标准符合足协规定,用于备案,“阴合同”对应的是球员的真实薪金及合同期限,也包含了诸多附加条款和约束条件。
此案中青岛中能队出示的恰恰就是那份“阴合同”,而刘健和广州恒大队则是死咬住了“阳合同”。而最终的结果就是“阳胜阴败”。
在这起纠纷当中,刘健作为球员是毫无疑问的受害者。由于诉讼,他错过了许多场中超以及亚冠比赛,甚至影响到了国家队的集训。而在整起事件当中,青岛队为了自身利益,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并不惜牺牲球员的运动生涯的行为固然可耻,但是,那道打着保护中国足球,俱乐部以及球员利益的幌子,实际上却不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以行政命令粗暴干涉市场秩序的限薪令是否更应该为这出闹剧负责呢?
中国足球界就像是转型过程中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缩影。频繁的行政命令,政企不分,责权不分破坏着中国足球本就脆弱的基础。足球管理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衙门思想更是让中国足球的环境越来越差。法律专业出身、曾任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司长的足管中心主任张剑就曾指出,倘若足管中心仍以“行业规定”为借口躲避实质纠纷,中国足球相应的闹剧只会层出不穷,而以为中国足球盼来振兴契机的球迷也终将失望。
刘健事件再一次告诉我们。中国足球以往的失败也许并不只在于球场至上,更来自于我们的足球环境与世界强国全方位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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