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的文化必修课终于被提上议程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司长郭建军6日说,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并将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

2014-08-07 16:45 来源:新华网 0 41987

郭建军在6日举行的“推进各级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相关情况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情况。他说,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标志着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过去那种只注重体育成绩忽视文化教育的方式已经过时了。

以前,中国一些运动员在退役后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原因,退役后往往难以融入社会、顺利实现再就业,因此常常出现生活困难。有的运动员在退役后被迫当“搓澡工”、“洗碗工”,或者到街头卖艺。


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越来越引起重视。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文化教育,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等政策措施。


自2011年开始,我国开始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国青少年比赛中,积极推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2011年开展了6个项目,2012年开展了12个项目,2013年开展了17个项目,三年间,共有7010人参加了测试。2014年计划扩大到22个项目。每年都有部分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并进行一定比例的淘汰。


郭建军说:“目前并不是所有文化测试成绩不及格者都被淘汰,而是不及格中最差的5%。近4年来,约有200名运动员因文化测试不及格被取消参赛资格。


同时,体校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体育人才培养基地,也开始进行改革。体教共管模式在近年逐步推广。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各类体校2187所,按体校文化教育性质划分大体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由当地教育部门所属普通中、小学承担文化教育工作的体校;第二种是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办学承担文化教育工作的体校,共占全部体校的90%左右。第三种是体育部门自办文化教育的体校,这类体校主要包括绝大部分中专体校和极少部分少体校,虽然此类体校数量仅占全部体校的10%左右,但它们既是输送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阵地,同时也是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落实的重中之重。


另外,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如,联合教育部共同下发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3个配套文件,在体校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办学资质、标准,学习和训练时间的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而且,在2012年周期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中,强化运动员文化教育考核条款,若未实施运动员文化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纳入当地教育经费的体育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体育学校未能解决办学资质,没有文化教学任务又不能很好地解决运动员就近文化课学习的体育学校,也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郭建军称,下一步,我国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国家、省(区、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两级督导机制,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序列,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对开展不力的地方,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是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奖惩机制,对于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开展好的省(区、市)或体校进行表扬,树典型,进一步加强宣传。


三是推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符合体育特点的文化测试模式。在现有的全国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实施网络测试,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性常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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