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健身卡冷静期条款,中“看”不中“用”!

“7天冷静期”条款具体实施情况究竟如何呢?

2021-05-31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邢蕊 0 34760


禹唐体育注:

4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就包括了此前备受关注的“健身卡7天冷静期”条款。

  

按照示范文本的合同规定,消费者和商家在签署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健身房要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这一条款的设置,赋予了消费者反悔的权利,也避免了“办卡一时爽,办完就吃灰”的冲动性消费。那么“7天冷静期”条款具体实施情况究竟如何呢?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规定了“健身卡7天冷静期”的合同,是一份示范性文本。公开资料显示,合同示范文本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交易惯例制定的具有交易作用的文件。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示范性合同文本并不具备强制性,只是一份推荐性的文本。而北京市体育局发布的《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中也写道:“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签订健身预付费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

  

也有律师就此问题对记者进行了分析:任何合同的制定都要尊重双方的意志。换言之,“健身卡7天冷静期”能否落到实处,还要看健身房是否同意设置这一条款。

  

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市区几家健身房,一些健身房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店内并没有“7天冷静期”的规定。健身卡一经售出,便不能退货,如果消费者的健身热情消散,可以将健身卡转让给非会员,但是健身房要收取一部分手续费。

  

也有一些健身房表示,消费者在签完合同后如果不能第一时间来运动,会设置两周的缓冲期。但是缓冲期只能延缓开卡的日期,并不能退费。

  

当记者问询到有关“7天冷静期”的规定时,一家健身房的工作人员直接表示:“没有接到通知。”


目前,不同的健身房使用的合同文本都有所不同,这些合同基本上都是健身房单方面起草拟定的。律师表示,如果合同中没有出现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签约后,合同就是有效的。

  

但很多消费者在签订健身合同的时候都不会仔细查看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这也使得一些健身房会在合同中加入“概不退换”、“该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

  

针对这种现象,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合同中又出现了明显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条款,合同虽然有效,但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而《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不仅设置有“7天冷静期”,还明确了合同解除、退费以及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对于解决因退费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虽然示范文本合同并不强制施行,但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已经有部分健身房开始使用这一合同。

  

而在消费者与健身房签订预付费合同时,律师也建议,消费者可以要求健身房使用示范文本合同。“合同中的条款都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现在出台了这么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就是为了减少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争议。”律师这样说道。

  

对于消费者而言,“健身卡7天冷静期”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对于健身房来说,设置这一条款,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健身房的运营。

  

海淀区某家健身房的主管向中新网记者透露:“顾客出现退费的情况会影响销售的考核,也会影响健身房的现金流。”正因如此,一些健身房对采用示范文本并不是很积极。

  

在某些没有设置冷静期的健身房,为了避免消费者“运动三分钟热度”的情况,有些商家推出了“免费体验期”、“新人周卡”等服务,给了消费者思考决定的缓冲期,在一定意义上既宣介了自身服务,又给顾客更多的选择余地。


有关部门提出的“健身卡7天冷静期”,目的之一也是为了促进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7天冷静期”的条款只适用于健身房预付费服务交易之中,并不适用于私教课和体育技能培训。

  

但是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健身卡时,会同时购买价值不菲的私教课,甚至有的消费者还会为了买课去贷款。对于这种情况更复杂、更深层次的预付费模式,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为细致的指导或规定。


本文转载自中国新闻网,图片除署名外均来自网络,原标题:别让健身卡冷静期条款,中“看”不中“用”!

声明:配图除署名外均来自网络,禹唐体育原创文章未经同意不得转载,转载/合作请加禹唐微信小助手,微信号:yutangxzs

帮找
项目

禹唐体育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