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天津天海解散事件 中国足球职业化走向何方?

作为曾经的中超“网红”,天津天海无论高光还是低谷,都能引发关注。直至最后的倒下,都掀起了波澜。

2020-05-16 10:00 来源:新华社 记者/张泽伟、公兵等 0 60771


禹唐体育注:

进入五月以来,天津浯水道的天海俱乐部大门外,几乎每天都会聚集三三两两的球迷,期盼着这个在死亡边缘挣扎的俱乐部能起死回生。


然而,这一天还是来了。当回天乏术的天海在5月12日宣告解散时,死忠球迷的精神支柱也仿佛在这一刻轰然坍塌。


一支争议球队的悲壮死去


那支“敢为天津赢天下”的球队,永远消失在中国足球的版图中;那群赛场上快意拼杀的热血将士,也就此各奔东西。


黯然聚集在大门口的球迷,久久不愿离去。他们喊着口号,与天海俱乐部做最后的告别。


天海值得拥有这样忠诚的拥趸。虽然仅仅征战中超三个赛季,但他们的战绩和表现都堪称惊艳。中超处子赛季便夺得季军,次年更是踢进亚冠八强。复仇亚洲劲旅韩国全北现代、“双杀”中超霸主广州恒大,都是球迷津津乐道的经典赛事。原主帅卡纳瓦罗麾下的帕托、维特塞尔、莫德斯特等国际球星与孙可、王永珀、赵旭日等国脚级球员,不仅人员组合“美如画”,打法更是令人赏心悦目。


作为中超的“网红”球队,天海也始终与争议相伴。原投资方高调的行事风格令其被打上“暴发户”的标签。


风光了两个赛季后,天海的命运在2019年急转直下。随着原投资方“出事”,天海的危机不可避免。多名球星离队、多次更换主帅,跌跌撞撞的天海在这一赛季的最后时刻才艰难保级。


2019赛季,失去投资方的天海被天津足协托管,但托管并不是无期限,为了继续活下去,天海不得不寻找下家。起初,由于原投资方留足了一个赛季的俱乐部开销,外界认为天海距离弹尽粮绝还远,况且,中超资格弥足珍贵,要想找一家企业接盘应该不是难事。


但事实往往残酷。一方面,天津真正有实力且又愿意“烧钱”投身足球的企业非常有限;另一方面,随着足球俱乐部名称中性化的推进,一些原来看中“冠名”、注重广告效应的企业进军足球的意愿明显下降。


天海与少数几家企业接洽后,都没了下文。但日子还得过,天海只能“卖血求生”,卖了多名主力球员,没有一名引援,一线队只有17、18名队员。眼看新赛季中超就要来临,无奈的天海在3月5日发布零元转让公告,此后天海与万通进行了股权转让谈判。


股权转让方案最终未能成行,万通和天海转而决定施行赞助方案。随后双方就赞助协议展开了艰难谈判,几经努力双方最终未能在责权利等原则问题上达成一致,天海也失去了活下去的最后希望。


事后复盘这次赞助协议谈判,一位天海球员抱怨说,万通自始至终没有给天海的账户打一分钱,如果真心想搞足球,就不应太在意天海目前的债权债务,也不用急于获得俱乐部的经营管理权。


而一位了解内情的中超俱乐部人士则称,天海的问题是内部思想不统一,教练组组长李玮锋肯定想保住俱乐部,但有的人并不这么想,这就大大增加了谈判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与万通谈崩后,李玮锋和球员展开最后的自救,联名向中国足协和天津市体育局发出公开信,表示愿意自筹经费接管俱乐部,不要报酬也要踢中超。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毕竟,球员签名承诺自降薪资,是支撑不起准入要求的。准入涉及场地、安保、梯队、薪资、债务、备选主场等,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最起码得具备一个完整赛季的资金实力。


“为什么没有投资方,球队就一定得解散?”李玮锋直到现在仍在发问,为什么不能采取一些欧洲足球俱乐部那样的模式,由球员、员工持股,去维持俱乐部的运营?这未尝不是中国足球俱乐部改革发展的一个思路。


但李玮锋没能等到想要的答案。这位退役后就加盟天海,并且在管理岗位和教练岗位都付出很多心血的“硬汉”倍感无力。一如天海的死去,悲壮而无奈。


跨越“凛冬”


作为曾经的中超“网红”,天津天海无论高光还是低谷,都能引发关注。直至最后的倒下,都掀起了波澜。


然而,更多的倒下悄然无声。四川隆发、广东华南虎、上海申鑫、大连千兆……这些寂寂无名、身处低级别联赛的职业俱乐部,在今年以来相继退出历史舞台。公开资料显示,这批倒下的俱乐部超过了十家。


“凛冬来袭!”不少业内人士慨叹,中国足坛正经历最大规模之一的职业俱乐部“退出潮”。


俱乐部解散或退出的原因,并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新冠肺炎疫情,而是俱乐部长期的弊病累积所致。


“中国足球俱乐部的运营、生存模式出了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说,俱乐部老板常常为了追求广告效应、地方为了追求名片效应,出现短视的运营行为。“俱乐部只有能靠票房收入得以生存了,只有在版权上更有发言权了,才能走得长久。而我们现在都是单一地依靠母公司,老板高兴了就给钱,不高兴就不给。主业受影响了必然会降低俱乐部投入。饥一顿饱一顿的俱乐部不可能有未来。”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中国的职业俱乐部尚未达到“职业”标准,不具备欧洲职业俱乐部的自我造血能力,门票、转播收入等少得可怜,市场和产品开发能力非常弱,中超几乎没有一家俱乐部真正赚钱。


没有赚钱能力,花钱又大手大脚,这让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生存雪上加霜。较长一段时间里,“金元足球”在中超大行其道,一桩引援动辄上亿元,球员平均年薪上千万元。“联赛前三球队每年的投入不低于10亿元,而保级球队的年投入也在4、5亿元。”一位地方足协负责人说,泡沫化严重的联赛祸患无穷,不少中小俱乐部吃不消,不得不选择退出。


当俱乐部出现财政困难时,有的俱乐部认为联赛准入过于“一刀切”。一家北方俱乐部老总说,按照国际足球惯例,在规则制定方面一般会以保护球员的参赛利益为前提,然后再对俱乐部的欠薪等经营问题进行“有层级的处罚”。但目前中国足协采取直接不给予准入的方式,这就相当于宣告了今年许多职业球队的集体“死亡”,令数百名教练员、运动员下岗待业。


“足协制定政策时的初衷是好的,但能否循序渐进?或者是不是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比如给一个先活下来的机会,未来也许就有了转机。这或许是对俱乐部从业者更负责任的办法。”该俱乐部老总说,职业联赛是一个整体,不断有俱乐部解散或退出,也影响联赛的稳定和利益。


但也有中国足协人士认为,规则对各家俱乐部都是公平的,无规矩不成方圆。何况,考虑到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足协在准入时间上已经有所延迟。


近两年,随着“限薪令”等政策实施,“金元足球”有所退烧,业内呼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限薪等措施,挤掉泡沫的同时,也引导俱乐部更多投入到梯队和青训建设。


“中国足球发展这么多年,尤其是职业化以来,一个最大弊端是精力都放在一线队,没有解决群众基础的问题,社会足球推广和发展远远不够。”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忠臣说,没有基础的足球,不可能发展好,整个生态并没有改变,仍旧是企业在苦苦支撑俱乐部和联赛发展。


中国足协近几年一直在推动俱乐部财务平衡,包括减少俱乐部对母公司的输血依赖,限定支出、投入、亏损等额度,提升其自我造血能力。


中国职业俱乐部的发展,也有赖于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循序推进。一个好消息是,业界期待的职业联赛理事会的组建已有了新进展,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给出的时间是“还有一两个月”,这将有利于增强俱乐部和联赛的效益和活力。


另外,天海的解散也警示俱乐部尽快优化股权。一位地方足协负责人说:“过于依赖单一公司和投资,对俱乐部而言存在较大危险,一旦母公司出现动荡,俱乐部的未来便飘摇不定。没有多元的投资结构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短命俱乐部’可能还会出现,‘百年俱乐部’便只会是梦想。”


“欲告无门”的维权困境待解


天津天海的解散是中国足球的一场悲剧,天海的教练和球员更是直接受害者。


一夜之间失业同时也恢复自由身的天海球员,眼下最重要的事就是寻找新的俱乐部,继续自己的足球生涯。好在解散球队的球员不占用内援转会名额,像国脚级球员杨旭、孙可等自然不愁下家;张诚、糜昊伦等也在当打之年,在中超仍有一定竞争力;张源、钱宇淼等U21-U23小将也有培养潜力。而一些老将、替补和预备队员,可能只能去低级别联赛谋生,有的甚至就此挂靴。


最让天海教练组组长李玮锋放不下的是梯队球员。“我们梯队中有不少有潜力的优秀球员,他们怀揣着对足球的热情和梦想,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失去了平台,他们可能从此就踢不了球,也很难再回到普通学校上学。”李玮锋说,这不仅是小球员本人的灾难,也会牵扯到背后数十个家庭。而且,有的家长看到一支中超球队解散的新闻,今后或许就会犹豫是否还让孩子踢球,这让他感到心痛。


虽然天海青训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俱乐部解散了,但仍会对孩子们负责,尽力安排他们有球踢、有学上。


同样的口头承诺出现在球员欠薪上。据天海球员反映,今年以来,天海已经四个月没有发工资,俱乐部在解散前向球员交代:“会尽快、尽可能解决所有欠薪。”但不少球员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有球员就表示,真到了万不得已,会通过法律或仲裁渠道讨薪。


但他们可能不知道讨薪的难度。目前的中国足坛欠薪案例不少,尤其在中小俱乐部,比如辽足、保定容大、已经解散的广东华南虎。球员告到法院往往不被受理,只能走中国足协仲裁程序,但即使俱乐部输掉仲裁,恐怕依然没钱执行。为了有球踢、将来解决欠薪问题或等待俱乐部找到其他“金主”,球员往往先尽力保住俱乐部,否则俱乐部一旦破产,虽然通过资产清算会得到部分赔偿,但恐怕也是杯水车薪。


为什么运动员“欲告无门”?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员白显月表示,体育行业的纠纷具有其特殊性,特别是行业性的纪律、处罚类的争议,既不能完全归类为行政性争议,也不能绝对划归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是独立于传统意义上公法和私法范畴的,因此对于此类争议和纠纷,法院感到无能为力,鉴于《仲裁法》和《体育法》的原则性规定,难以确认管辖权,在现有的案由相关规则中也无法找到合适的案由进行归类。故在司法实践中,对体育协会相关行业管理类别的决定或者处罚类决定不服的当事人无论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我国法院都常常会不予受理。


他表示,我国《体育法》规定,竞技体育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相应排除法院管辖,但相关体育法制度和体育仲裁机构一直没有建立起来。他呼吁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和体育仲裁全国性机构,该机构不再区分行业,从受案范围、管辖法定依据、仲裁员标准、仲裁程序、上诉机制、实体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审查等核心问题逐步建立完善全新的与国际最佳实践一脉相承的中国特色的现代体育仲裁法庭和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忠臣介绍,一般来说,当行业内出现纠纷,首先会走行业仲裁而不是法院,因为行业内的一些规则法院层面不好判断,所以国际惯例是,相关纠纷首先适用的是行业管理规则。比如,国际足联相关章程就规定,除非国际足联另有规定,否则相关事宜禁止诉诸普通法院,包括申请临时的措施也不可以。中国足协的章程里也有相关规定。


据介绍,足球、篮球等市场化发展比较好的项目,一般协会都有仲裁委员会,但这还不是白显月律师所呼吁建立的、《仲裁法》下的独立体育仲裁机构。马忠臣说,仲裁员的能力也很重要,要熟知法律及体育项目和规律,具备交叉知识,才能更好驾驭。目前国内仲裁员普遍由律师来做,但很多律师并不懂体育。


有业内人士建议通过推动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下设特别基金给予相关救助,并成立球员工会,彰显球员权益。“在联赛整体盈利的前提下,可以借鉴国外联赛设立一个特别基金,在出现欠薪等问题的时候给予一定补偿。”该人士还表示,进一步严格准入,确保俱乐部有打联赛的资金实力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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