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版权收入纠纷:豪门与小球队,谁更贪婪?

上月末,20支英超球队的代表决定“暂不做出决定”。此前曾有人提议要重新改变英超联赛海外媒体转播费的分配制度,但在各支球队代表聚集一堂的时候,这项提议却并未获得投票表决的机会,而只是要“进一步讨论”。

2017-10-17 10:00 来源:肆客足球 文/大鹏 0 7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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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末,20支英超球队的代表决定“暂不做出决定”。此前曾有人提议要重新改变英超联赛海外媒体转播费的分配制度,但在各支球队代表聚集一堂的时候,这项提议却并未获得投票表决的机会,而只是要“进一步讨论”。


很明显,英超各队的代表都采用了一种拖延战术。


事实上,重新讨论版权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很有必要——而先前提出参考建议的人其实就是英超联盟的执行主席理查德-斯库达摩尔。过去20年里,他麾下的英超联赛曾是善政的典范、市场销售的排头兵、明智决策和商业奇迹的创造者。而其所具备的吸金能力,则更是令人赞叹不已。


虽然直至今日,英超的经营模式也依然得到广泛赞扬和模仿。但即便已被奉为经典,这种模式还是面临着调整和修正的问题——这也有可能成为继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参赛球队从22支缩减为20支之后,整个联赛经历的一次“最大手术”。


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海外媒体转播费的分配上。要知道在25年前英超联赛创建初期,这笔财富几乎小到可以被忽略不计的程度。当年,英国国内的电视转播收入几乎就等同于一整块蛋糕,而所有参与其中的俱乐部采取了仅次于“平均分配”的方式来瓜分这块糕点——50%的份额被各家俱乐部平均分配,25%则根据电视直播场次分配(每家俱乐部都必须拥有“保底的上镜次数”),最后的25%则根据联赛名次进行分配(联赛冠军在这一部分里分配到的奖金是倒数第一球队的20倍,亚军球队是第二名的19倍)。


这种模式的创建其实并无先例可循,而且其他国家的联赛(当时有很多联赛要比英超更富有)也都有各自的不同经营模式。有些联赛允许旗下俱乐部自主出售所有主场比赛的转播权;有些联赛虽然打包销售版权,但在分钱时则参考了各家俱乐部不同的影响力、收视率等因素。虽然关于分配的问题始终存在不少争议,但各家英超俱乐部至少能达成一点共识,那就是“这块蛋糕做得越大,每个人分得也就越多”。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50:25:25”分配模式就被外界奉为英超联赛能取得巨大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正因如此,英超顶级豪门每个赛季通过转播所获取的收入,最多也只能是榜末球队的1.5倍左右——这与其他欧洲主流联赛相比是截然不同的。


随着当初使用“单独销售版权”的西班牙和意大利联赛都已经开始朝着英超模式靠拢,这种分配模式已经展现出无可辩驳的巨大优势。但我们有时候也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英超各家俱乐部采用“单独销售模式”,那么曼联的转播收入能否会是阿森纳或利物浦的2倍?能否会是伯恩利或水晶宫的10倍?


对于每家英超俱乐部而言,转播费收入都是盈利的最大头,倘若果真出现大俱乐部“吃独食”的现象,那肯定会造成一个“强者恒强”的结果。也会吓跑所有赞助商和投资人,毕竟这就意味着想在英超联赛再打造一个品牌、想去迫近一家豪门俱乐部将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就等于参与100米跑的竞争,结果有的人在裁判发枪之前,就已提前在距离终点线50米的地方撅着呢。


曾几何时,海外市场的转播收入是如此袖珍,以致于没人会对他们上心。所以,从一开始各家俱乐部就一致决定应该平分“这笔小钱”。大家最初都觉得没啥问题,毕竟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海外市场3年的转播总收入也只有500万美元左右。但现如今,新的“三年周期”内,单单是海外市场的转播总收入就已经达到50亿美元之巨。而且在一些专家看来,未来海外市场的版权收入终有一天会超过国内市场的版权收入。


正因如此,包括曼联、热刺、切尔西、曼城、利物浦和阿森纳在内的6家大俱乐部才会跳出来给斯库达摩尔施压,要求这位英超掌门人能够重新审视一下现行的(平均)分配制度。斯库达摩尔私下给出的一种改革建议则是将过去20支球队平分海外转播费的模式,变成和分配国内转播费时一样的“50:25:25”模式。


没有出乎任何人的意料之外,大多数俱乐部都表示反对——因为这种改变,将会令他们损失一部分收入。因此,相关议案还未经提出就被丢到一旁。对于斯库达摩尔而言,这倒也不愧为一个脱身之策——与其提出来之后再遭各家俱乐部投票否决,还不如让自己的建议提早“胎死腹中”,来得更有面子一些。


在我们看来,有些小俱乐部貌似有在电视转播收入上“占便宜”、“搭便车”的嫌疑。然而在英格兰本土,这种分配模式其实还是相对公正的。主要原因在于各家俱乐部支持者的分布是比较平均的;英国人还有周六下午3点去现场看球(当地电视台不转播英超比赛)的习惯。没错,曼联拥趸肯定要比哈德斯菲尔德的球迷多出很多倍,但一场布莱顿vs伯恩茅斯(弱弱对决)和利物浦vs南安普顿(强中对决)相比,所带来收视率基本相差不大。值得一提的还有,英格兰本土球迷还是比较习惯“电视台播什么就看什么”,尤其在同一时间段没有其他英超比赛可供选择的情况下。


但海外市场则是截然不同的,那里的故事主题基本就是“持强凌弱”。原因很简单。无论你身处北京、不丹还是布朗斯维尔,你都很难找到一名真正的伯恩利球迷。这里的观众基本上都是某支大牌球队的支持者,也是大牌俱乐部中某位球星的粉丝,所以他们会关注这支球队在顶级联赛中多年以来的表现。而当这些豪门俱乐部在当地实施了市场开发,甚至亲自造访比赛之后,他们的影响力就会变得更大。


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在的曼城,他们已经投资搭建了一个拥有13种不同语言的俱乐部官网。为了吸引和留住顶级球员,蓝月亮也花费了巨资。他们的的确确把自己的产品(也可以说是英超联赛)送到全世界的各个角落。 


既然如此,外国人还有什么理由忽略曼城,转而支持在当地几乎没花一分钱的水晶宫呢?那么,水晶宫(或者比他们还要小的俱乐部)有什么资格分到与曼城同样大的一块蛋糕?


对于一部分人而言,“50:25:25”分配模式其实也是可取的。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这会让联赛变得更激烈、更有吸引力,也更容易获得投资人的青睐……从表面上看确实如此,比如在2015/16赛季里,就有60%的英超俱乐部取得了盈利。然而我们看到的也只是表面数字,有时候表格中的盈利数字,也只不过是幕后老板“左手进、右手出”的把戏。


对于笔者而言,让打着“平等旗号”的小俱乐部多吃几口蛋糕,貌似也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我必须指出的一点是,这些多出来的资金有时候并不会流向俱乐部账户,而是俱乐部老板——那些亿万富翁的口袋里……这样一来,你还会同意他们平均切割这块蛋糕吗?


当有6家大俱乐部跳出来抗议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习惯性地怒斥他们“贪婪”;但在海外转播费分配这件事上,说实话我们很难断言究竟谁更贪婪一些,更大的那些俱乐部?还是更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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