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斯?灯笼裤?——谈美国体育队名文化及翻译问题

大家对“纽约尼克斯”队名的由来依然存在着误读。比如苏群老师说:“尼克是早年在曼哈顿湿地上打渔的荷兰人穿的灯笼裤。”张公子则说:“纽约尼克斯也就是灯笼裤队,是源于纽约早期荷兰移民所穿的灯笼裤。”

2017-10-03 14:00 来源:虎扑 文/三猎BERUS 0 146222


说马克·库班准备更改达拉斯小牛队(Dallas Mavericks)的中文名。消息一出,不少写手都发表文章,谈了自己的看法。


然而,在读这些文章时,我发现,大家对“纽约尼克斯”(New York Knicks)队名的由来依然存在着误读。


比如苏群老师说:“尼克是早年在曼哈顿湿地上打渔的荷兰人穿的灯笼裤。”张公子则说:“纽约尼克斯也就是灯笼裤队,是源于纽约早期荷兰移民所穿的灯笼裤。”


实际上,“Knicks指的是灯笼裤”,这是一个中文网络上常见的错误理解。

我们熟悉的“纽约尼克斯”,正式的英文名叫做New York Knickerbockers,简称为New York Knicks。


Knickerbockers,确实有“灯笼裤”的意思,不能算错。但用在队名时,准确的说,Knickerbocker其实指的就是“纽约人”,陆谷孙《英汉大词典》 里就收了这一条。



所以,New York Knickerbockers的含义,就是“纽约纽约人队”。只不过在英文中,“纽约”(New York)跟“纽约人”(Knickerbockers)用了不同的表达。


问题来了:为什么“纽约人”这个单词会是Knickerbocker呢? 


 “地区人名”


英语里有一个单词,叫demonym(“地区人名”),指的是“表示「来自某地的人」的单词”。在英语里,“某地”是一个单词,“来自某地的人”又是另外一个单词。我们可以用一个表格直观地理解:



不难发现,跟汉语大多数情况下都直接加个“人”的简洁明了不同,英语的这个“地区人名”,着实堪称是五花八门,有的加-ese,有的加-an,有的加-er,有的乱变形,什么都有。


还有一类更复杂的情况:“某地”和“来自某地的人”完全就是两个词根。“荷兰”是Netherlands,“荷兰人”却是Dutch,真可谓风牛马不相及也。我们上面说到的Knickerbocker(纽约人),也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非要在中文里找一个相似的说法,或许就类似于“老表”(江西人)或“九头鸟”(湖北人)。只是这一类说法在汉语中比较罕见,在英语中却经常遇到。比如说,前几年印第安纳步行者推出了一款复古球衣,不过复的不是真实历史的古,而是著名篮球励志电影《火爆教头草头兵》中虚构的一支位于印第安那波利斯的高中篮球队。 


这部影片的中文名叫《火爆教头草头兵》,又叫《球场雄心》、《篮坛怪杰》……显然是意译。电影原名叫做《Hoosiers》。而Hoosier直译过来就是“印第安纳人”。


在美国的各大体育联盟中,这一类使用“地区人名”作球队名的情况非常常见,尤其是在NCAA。下表列出了一些大学球队的名称和常用译名,实际上,这些队名都兼有“某某州人”的意思。



问题又来了:为什么那么多球队,都要用“地区人名”作为球队名呢?


“队名”概念的本来意义


这就涉及到美国体育文化中“队名”概念的来源。


在汉语的逻辑和概念中,“队名”就是球队的名称。先有“火箭队”,然后再有一群“火箭队球员”。


但在英文中,“队名”这个概念,其实是队员的集合。先有一群人,每个人都被昵称为“纽约佬”(Knick),然后他们组成的群体才称为“纽约佬队”(Knicks)。


NBA的绝大部分球队队名都是复数(个别是不可数名词),因为单数指的是每个队员。正是出于这个道理。New York Knicks在台湾就译为“尼克”,因为那个“斯”是表示复数的“s”,不需要译出。


这样一来,就容易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球队使用“地区人名”作为队名了。比如说,北卡大学(教堂山分校)有一支篮球队。因为这是北卡州的公立大学,所以在早期,这里的学生大多都是北卡州人,也就是“焦油踵”(Tar Heel)。这群“焦油踵”组成的球队,就很顺理成章地被称为“焦油踵队”(Tar Heels)。同样的道理,一群纽约佬组成的球队,当然就是“纽约纽约佬队”啦。


实际上,在NBA中,不仅有“纽约纽约佬队”,还有“波士顿波士顿佬队”、 “费城费城佬队”:“凯尔特人”其实是对波士顿人的一种戏称,因为波士顿人大多是爱尔兰人的后裔(称爱尔兰人为凯尔特人,就像称法国人为高卢人);费城是美国建国之地,《独立宣言》于1776年在此签署,所以“76人”指的是“七六年之城的人”,也就是费城人。


除此之外,还有“洛杉矶明尼苏达人队”——“湖人”指的是“千湖之州的人”,也就是明尼苏达人。但之后,湖人队从明尼阿波利斯搬到了洛杉矶,这个名字也就不副其实了。


需要补充一点的是,上面举的这些用“地区人名”作球队名的例子,大多都是历史悠久的大学篮球队,或NBA联盟中的老牌球队。后来的新潮流就不太爱从这个角度来起名了。


“小牛队”改名的意义


这次小牛队的改名,我个人是非常支持的。


乍一看,不过是一个队名而已。说破天,全联盟30支球队,也就是30个名字。然而,NBA是美国所有体育联盟——橄榄球、棒球、冰球、足球、大学体育等等——中,在中国最有名、最有影响力的一个。无论是球员人名还是球队名的翻译工作,都对其他体育联盟的翻译有着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


举个典型的例子:如果NBA的76ers翻译成“76人”,那NFL的49ers就自然会照着翻译成“49人”;如果翻译成“独立者”或“建国者”,那么49ers就会翻译成“淘金客”。


这是实际操作中的标杆作用。我更看重的,是态度上的示范作用。翻译就要译对,定名就要定对,写文章就要写对。如果做错了,就要改过来。——我想,这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很遗憾,我们的篮球媒体工作者们,犯的错误实在太多,改得则又太慢。


比如苏群老师的文章中说:“纽约那个提不起来的球队,我近来一直写‘尼克’,而二十多年来从来是‘尼克斯’。这个‘斯’,其实是复数‘s’,而尼克是早年在曼哈顿湿地上打渔的荷兰人穿的灯笼裤。”这里头就有个逻辑上的小错误:既然认为尼克指的是灯笼裤,那么knickerbockers跟英文中的其他裤子如trousers、pants、jeans一样,总是复数形式,不能省略。


这只是个小错误,大错误同样不少。比如ABA有支早已解散的球队叫Spirits of St. Louis,以老板至今每年仍能从NBA躺拿数以千万美金计的分红而闻名。这支球队的中文名,许多文章都翻译为“圣路易斯幽灵队”。其实,Spirit of St. Louis指的是第一架飞越大西洋的飞机——圣路易斯精神号。因此这个队名翻译成“精神号队”为宜,“幽灵队”实在有点离谱。


堪萨斯大学的篮球队叫Jayhawks。有些地方翻译成“捷鹰”。把一个单词拆成两截,“捷”用音译,“鹰”用意译,可谓奇葩。还有的翻译成“松鸦鹰”,这相当于把Hornets(黄蜂队)翻译成“角网队”(horn+net)。幸好国人对松鸦这种鸟不了解,若是“麻雀鹰”、“鸳鸯鹰”,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其实Jayhawk来自于Jayhawker,指的是美国内战期间活跃于堪萨斯州的反对蓄奴制的游击队员,后来也就成了堪萨斯人的别称,同时也有袭击者、劫掠者的意思。所以Jayhawks可以翻译成“袭击者队”。


这些不过是队名方面的翻译问题。如果算上别的错误,那更了不得。去年读过一本篮球方面的译作,堪称一绝,居然能把Atlantic City(大西洋城)翻译成亚特兰大,把Annapolis(安纳波利斯)翻译成印第安那波利斯……这还不如谷歌翻译呢!


我算是半个篮球媒体圈内人,又是半个圈外人。我做点翻译,写点文章,但不靠篮球吃饭,不需要像圈内人那样维持一团和气的良好关系。所以我可以不客气地、不照顾大家面子地说一句:我们的篮球媒体人,有名的、没名的,都缺一份认真。


所以,小牛队的更名,不止是改一个译名的正确,更重要的是拿出一份态度的端正。要做就要做对,做错了就要改正。希望这个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不要变成长大后被轻易忘记的初心。


最后说说小牛队的新译名。Maverick的表面意思是没打过烙印的牲畜,引申义是不受拘束的人或物。汉语中对应的应该是“不羁”。“羁”的本义是马笼头。不戴马笼头,引申出不受束缚的意思。综上,个人意见,不妨翻译成“不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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