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政”与市场“回响”之间
6月30日,中超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长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出示了体奥动力提出的交涉函,表达了暂缓支付版权费,并对费用重新展开谈判的请求。
“谈判正在进行中,我们不便在这个时候接受采访。”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下称“中超联赛”)版权商体奥动力负责人婉拒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请求。6月30日,中超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长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出示了体奥动力提出的交涉函,表达了暂缓支付版权费,并对费用重新展开谈判的请求。
对于体奥动力提出暂缓支付版权费并对版权费展开重新谈判的原因,外界普遍猜测为由于近日中国足协对中超联赛U23运动员(年龄未满23周岁的年轻队员)上场人次和内外援交易调节费的规定,被体奥动力认为会伤害中超联赛的精彩程度,其自身的商业利益亦将受损。一位不愿具名的体育产业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投资人白花花投进去的银子很可能因足协出台的新政‘缩水’,面临利益受损,版权商当然会表达不满。”
2015年,体奥动力以80亿元的“天价”买下中超5年的全媒体版权,2016和2017两个赛季的费用均为10亿元,在2017赛季开始前,体奥动力已支付给中超公司4亿元。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暂缓支付的是本应于7月1日支付的另外6亿元费用,除暂缓支付外,体奥动力还希望就6亿元的价格与中超公司重新展开谈判。《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体奥动力希望将80亿元买下的5年版权,在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版权年限延长至10年。
“新政”意在为带泡沫的球市降温
2017年5月,中国足协向中超联赛各俱乐部下发通知,从2018赛季起,各中超球队每场比赛外援上场人次不得超过3人,且U23球员上场人次须与外援相同;此外,从2017赛季夏季注册转会期起,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该笔费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事实上,在2017赛季开始前,足协就要求U23队员进入首发阵容,并将外援上场人数由最多4人减为最多3人。彼时,上海绿地申花俱乐部总经理吴晓辉曾评论说:“我们充分理解足协领导和更高层领导的良苦用心,各级领导真的看到了现在的一些问题,他们希望给带着泡沫的球市降温,让其向更理性的方向发展。”足协于5月出台的新政,即被外界评论为之前举措的“增强版”。
一位足球圈内从业者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与国外的管理者角色不同,中国足协除了管理联赛之外,还要兼顾国家队的利益,“U23新政是为了提高国内球员的竞争力,让他们不再成为超级外援的附庸,以期这些年轻球员在国际大赛上能踢出来。”也有媒体认为,足协此两项新政虽谈不上高明,却也是用心良苦:“中超、中甲小的不成用老的,老的不成买洋的,把培养人才的赛场变成了生意场。无论谁是恶性循环的始作俑者,到头来受害的都是中国足球。”
“降温球市”“培养新人”的另一面是可能导致竞技水平和精彩程度下降,这正是版权商“受伤”的原因。
“中超联赛的内外援阵容越豪华,商业价值就越高,版权商的利益便能得到最大保障。随着‘调节费’的出现,各俱乐部的引援成本立刻大幅上扬。”上述足球圈内从业者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以本赛季积极引进外援的上海上港足球俱乐部为例,其先后引进的巴西国脚奥斯卡、胡尔克,转会费分别为6000万欧元和5580万欧元。“新政”施行后,除转会费外,该俱乐部还需再向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支付额外的6000万欧元和5580万欧元的费用。“今后几乎不可能再有俱乐部像近年来的恒大和上港一样大手笔引进豪华外援了,因为没人交得起调节费。”上述人士还表示,随着足协对“U23”队员的强制性上场人次的规定,中超联赛自2018赛季起观赏性和精彩程度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体奥动力在交涉函中称,足协在推出“U23”和“内外援”新政前,并未与版权商事先沟通。体奥动力与各俱乐部同时知晓此两项新政,这也是版权商颇为不满的一个原因。在国际上其他成熟的高度商业化体育赛事体系中,管理者在发布新政前,一般会考虑版权方的利益。
7月4日,中国足协发言人对此事回应称:“对于近来政策调整给体奥动力业务带来的影响,中超公司正在积极与体奥动力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和满意的结果。足协将积极推动双方进一步沟通。”
“体奥动力从甲A时代起就与中国足协在版权上展开合作,这么多年以来,双方高层之间的关系其实是非常好的。”体奥动力负责人曾对媒体这样表示。
中超公司的“大股东”
针对中国职业足球的发展形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体育商学院院长易剑东认为,各支球队的共生性使职业联赛更适合进行“多中心”式的治理。纵观国际上的其他商业联赛,足协的位置都并不突出。以英超联赛为例,其管理者是各俱乐部组成的英超联盟,该联盟从成立之初就获得了独立于英足总的商业开发权,许多重大事宜均由俱乐部投票决定。英足总作为一个特别股东,除了在重大问题上有一票否决权,在其他事务上并没有发言权。
与之相比,作为中超联赛的主要赛事运营方,中超公司的股权构成是中国足协持有36%,参加中超联赛的16家俱乐部各持有4%。若按照公司治理的通则,任何决议必须获得董事会一半以上票数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足协出台的新政应在获得至少4家俱乐部的附议,得票率达到52%以上的情况下才能通过。
实际上,国家体育总局早已意识到中国足协行政化带来的问题。此前,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通过积极推动“管办分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于2016年正式撤销,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
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及其相关规划,足球联赛未来将成立职业联盟,全面接管联赛事务,中超公司主要负责商务运营。
版权价值与市场反馈如何互动
随着国内足球热度逐渐提高,中超联赛的商业价值也水涨船高。根据著名足球网站Goal2016年发布的一则统计数据,中超联赛的总价值为2.77亿英镑,一年内涨幅达81.33%。当一项赛事商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管理者的决策遭到来自市场的质疑时,如何解决?
首都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产业教研室副教授邢晓燕认为,资本方在对赛事版权进行投资时欠缺考量,没有考虑到可能产生的风险。“2015年体育产业大热,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节点上,市场对体育版权、稀缺版权出现极度乐观的估计,但从这两年的走势来看,版权价值并没有得到最大发挥,也没有为版权方带来相应的价值。”
在邢晓燕看来,我国现阶段的体育市场尚未成熟,作为管理者,中国足协应综合考虑利益相关方和市场规律,尽量降低赛事IP的不确定性。
2017年3月,原本从体奥动力以两年27亿元购得中超版权的乐视体育,由于无力付费而放弃了该版权,体奥动力随即寻找下家,苏宁旗下的PPTV聚力接手,但期限仅为一年。到明年3月,体奥动力还需继续为剩余的两年中超联赛版权寻找新的下家。上述足球圈内从业者称,在体育市场尚未成熟、观众新媒体赛事收看习惯尚未养成、版权并未发挥出事先预估的价值时,以转卖版权为生的体奥动力寻求降价处理,在外界看来并不意外。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体奥动力以80亿元的价格拿下中超联赛5年版权时,其与中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文规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联赛变化,不属于中超公司的违约”。但是,“U23”“内外援转会”新政均为中国足协正式发出的通知,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尚有争论。外界有分析称,若体奥动力提出扣款或者变更合同内容,中超公司在法律层面并不主动。
截至发稿时,中国足协、体奥动力和中超公司均未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要求做出正式回应,三方均表示此事还在进一步沟通中,有进展后会发布最新消息。
足协与赞助商时有摩擦
从甲A到中超,赞助商根据合同和中国足协的“违约行为”向足协或其运营公司扣除赞助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事件一:2002年12月
百事可乐宣布提前终止与甲A联赛的赞助关系,主要原因是中国足协的诸多决策与赞助商利益不一致。外界分析称,由于2002赛季甲A联赛赛程割裂、观赏度不高及取消升降级制度致使赛事激烈程度降低等诸多原因,百事可乐决定解约。
事件二:2005年1月
赞助商西门子决定停止对中超联赛的赞助,只保留对“中国之队”的赞助,由于中国足协没有足够时间寻找新的赞助商,中超联赛在2005年只得“裸奔”(无赞助商赞助的赛季)。业内分析称,西门子退出赞助的原因是中超联赛形象不佳,赛季中多次发生球场暴力和球队罢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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