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贪”掉了联合补偿机制?这是对中国青训最大的犯罪!

青训之艰难,唯有真正投入青训的人才心知肚明,一个小球员,从6岁开始,到18岁,至少12年的时间会在青训体系中,实际上,球员真正成熟会在23岁之后,所以整个青训以及提升阶段,最长会达到17年。

2016-11-26 14:00 来源:足球报 文/陈永 0 94786


青训之艰难,唯有真正投入青训的人才心知肚明,一个小球员,从6岁开始,到18岁,至少12年的时间会在青训体系中,实际上,球员真正成熟会在23岁之后,所以整个青训以及提升阶段,最长会达到17年。


这已经不是十年磨一剑了,更重要的是,几十个孩子,出来的可能就两三个,而即便是天才小球员,也面临着伤病、自我控制等带来的壁垒,未必就一定可以成才。


恰恰是青训之艰难,国际足球对于青训机构一直给予重点的关照,在《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对青训机构,以及俱乐部的补偿,补偿分为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其中后者更有意义,因为前者是定额,实际上数字也不高,而后者可能达到一个天文数字,比如博格巴转会费1.05亿欧元,那么付给他12到23岁的青训机构及俱乐部的联合机制补偿将达到525万欧元。


中国足协同样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0日,中国足协下发了《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和转会管理规定》,而在此之前,中国足协一直依据的是2010年发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和转会暂行规定》。


废除《暂定规定》,转为正式的《规定》,所有人都期盼着中国足协能够彻底完善对青训机构的保障,尤其是非常核心的联合机制补偿方面,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看到曙光。


谁“贪”掉联合机制补偿,谁就是对中国青训和中国足球犯罪。


联合机制补偿是对青训机构真正的保障和极大的激励


我们再来解读一下联合机制补偿,熟悉联合机制补偿的,可以跳过这一部分。

联合机制补偿:职业球员在原工作合同期限届满前转会,所有注册过该球员的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均可从新俱乐部因球员转会而支付给原俱乐部的补偿中获得相应比例的联合机制补偿。


这种补偿为不限期、不限次数的补偿,可无限获得。每次联合机制补偿的数额=(新俱乐部支付给原俱乐部的转会费-培训补偿)×5%。


联合机制补偿在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之间的分配,按照球员从12周岁到23周岁期间,在相关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的注册年数(不足一年按相应比例计算)计算,具体系数如下:12到15岁,每个赛季获得联合机制补偿的5%,即总补偿费(转会费-培训补偿)的0.25%,16到23岁,每个赛季获得联合机制补偿的10%,即总补偿费的0.5%。


新俱乐部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在球员注册后30日内支付联合机制补偿。如果转会费是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新俱乐部应当在每期款项支付后30日内支付相应比例的联合机制补偿。新俱乐部应当依据球员参赛证所提供的注册记录,计算联合机制补偿的分配金额。球员应当在必要时协助新俱乐部履行此义务。


如果俱乐部或者培训单位放弃参加有组织的足球比赛,和(或)因破产、清算、解散或者失去联系而不再存在,所属会员单位代替接收联合机制补偿,用于青少年足球发展项目,这其实也给俱乐部和青训机构一个限制,如果脱离中国足球,将无法获得联合机制补偿。


根据外电报道,2013年夏天厄齐尔5000万欧元加盟阿森纳,按照规定皇家马德里仅仅获得95%的转会收入,也就是4750万欧元的收入,厄齐尔在12岁到23岁之间效力的三家德国俱乐部红白埃森、沙尔克04、不莱梅和皇马一起分摊总转会费5%的联合机制补偿,其中三家德国俱乐部分别拿到了75万、65万和50万欧元的联合机制补偿。其中埃森在德丁联赛,75万欧元的收入可谓是“飞来横财”,“我们将用这些钱建造一个青训中心。”当时埃森经理维尔林表示。


目前,世界足坛单笔转会最大金额为博格巴的1.05亿欧元,联合机制补偿高达525万欧元,而世界足坛,迪玛利亚累计转会费已经高达1.79亿欧元,超过伊布的1.69亿欧元,他转会的联合机制补偿高达895万欧元,这些钱,将由在12岁到23岁培养过他的俱乐部和青训机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实际上,对青训机构的保障,还有一项规定是培训补偿,培训补偿是一次性的,年龄段同样是12到23岁,按照转入俱乐部级别,每年支付定额培训补偿,分别是中超10万元、中甲6万元、中乙2万元,和联合机制补偿相比,培训补偿额度低,不累计,对于青训俱乐部的刺激作用较小。


让人惊讶的数字:联合机制补偿,在中国呈现几何级数增长


在过去很多年,中国足坛转会费一直并不高,更重要的是,很多转会都有两套合同,一种是以很少金额在中国足协备案的转会合同,另一种是实际合同,也就是转会的阴阳合同,而按照规定,联合机制补偿,只能依据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


然而,随着中国足球的高速发展,转会费呈现爆发式增长,2015年,中国足坛的标王是孙可,他以6600万人民币从江苏舜天加盟天津泰达(后来实际上加盟天津权健),2016赛季,张鹭转会费7000万人民币,而毕津浩的转会费据悉高达8000万人民币。


按照联合机制补偿计算(暂时忽略培训补偿,因数字极低,基本不影响计算),培训过毕津浩、张鹭和孙可的俱乐部和机构,分别获得400万、350万和330万联合机制补偿,单单这三个球员,联合机制补偿就达到1080万元人民币。


当然,这些球员此前长期效力转出俱乐部,所以联合机制补偿要返还给原俱乐部,但像张鹭效力过火车头俱乐部,火车头俱乐部同样应该获得联合机制补偿。


2017赛季,目前多桩球员转会谈判,据悉,有球员的要价已经开到了2亿人民币,即便保守估计,2017赛季,多名球员都会达到1亿左右转会费,如果有5名球员达到1亿,按照5亿人民币计算,联合机制补偿将达到2500万人民币。


以有可能进入转会市场的赵明剑为例,他的身价绝对不低于1亿人民币,那么联合机制补偿将达到500万,赵明剑出身毅腾青训,2004年初加盟大连实德,那么,12岁到16岁,联合机制补偿由毅腾获得,为500万乘以5%乘以4,100万人民币,加上16岁的500万乘以10%,50万,合计150万,17岁到23岁,赵明剑一直效力大连实德,大连实德将获得其余350万人民币(500万乘以10%乘以7),由于大连阿尔滨(大连一方)收购了大连实德,这笔钱将转交大连一方。


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并未实际发生,但展望2017赛季,传闻中的球员其实非常众多。


但不管如何,联合机制补偿在中国足坛已经呈现爆发式增长,2017赛季整个转会市场,联合机制补偿恐怕将超过3000万(也就是说,转会费预计会超过6亿),这样庞大的金额,如果分配给各家青训机构,毫无疑问是对青训最大的激励。


未来,可以预见的是,联合机制补偿有望朝着一个更加恐怖的数字发展,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到目前为止,联合机制补偿,只有规定,只有计算出来的数字,却没有能够实实在在落到俱乐部和青训机构的口袋之中。


更加悲催的是现状:目前据传仅有一例,鲁能足校没见到一分钱


在青岛鲲鹏俱乐部采访期间,俱乐部总经理吴建滨告诉记者,参加鲲鹏全国少年足球邀请赛的郑上路小学拿到了王上源转会加盟恒大的联合机制补偿,当然,更多的费用是由培养王上源的北京三高获得。


然而,这个案例并不具备代表性,甚至称不上中国足坛联合机制补偿第一案例,因为恒大购买王上源,转出俱乐部是比利时豪门布鲁日,经纪人是通过和比利时足协以及布鲁日俱乐部接触拿到了这一笔钱,整个过程,是经纪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接触的也非中国足协和中国足球俱乐部。或许经纪人也是想给北京三高包括郑上路小学一个交代,维护自身的声誉。


在中国足坛,到目前为止,没有消息显示哪家俱乐部或者青训机构获得了联合机制补偿,当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但可以确认的是,目前得到的是绝少数。


最有代表性的是鲁能足校,按照此前的数据,鲁能累计向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输送156人,2016赛季,分散在中超11家俱乐部的鲁能足校球员达到了45人,另有20人效力于中甲,尚未包括效力于中乙的球员,但建校18年的鲁能足校,到目前为止没有获得过哪怕一分钱的联合机制补偿。


鲁能足校培养出来的多名球员都进行了多次转会,如秦升、王晓龙、关震等,2014年,王晓龙转会广州富力,当时公开报道的转会费是2000万人民币,其联合机制补偿为100万人民币,王晓龙是在16岁的时候加盟鲁能足校的,19岁时王晓龙进入鲁能泰山队,24岁加盟北京国安,这意味着,王晓龙在鲁能学习和效力长达8年,而且这8年,每年都应该收取联合机制补偿的10%,也就意味着,鲁能可以获得联合机制补偿的80%,即总转会费的4%(转会费×5%×80%),总计80万元。



这笔费用,由鲁能足校和鲁能俱乐部分摊,其中足校分摊比例是30万,鲁能俱乐部分摊比例为50万。其余20万,应该由北京三高足球俱乐部获的,16岁之前,王晓龙在北京三高踢球。


2014年底,鲁能开始追讨这笔费用,鲁能方面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则,一步一步去找,其中给包括中国足协在内的相关单位发函就达到了20多封,此前联系了广州富力,但广州富力已经支付转会费给了北京国安,随后鲁能联系了转会费获得者北京国安,后者给出的答复是要研究,没办法,鲁能只能找到中国足协,但中国足协也没有作为。


鲁能也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在欧洲,每一笔转会之前,转出俱乐部所属足协都会进行公示,目的就是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而在中国,其实球员的注册记录都非常清晰,足协也可以进行相关的工作,甚至,中国足协有必要规定在注册前,新俱乐部必须按照规定上交联合机制补偿和培训补偿,然后由中国足协进行分配,甚至可以是自动分配。


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听到这方面的消息,这毫无疑问是让人极为失望的,这种“贪”掉联合机制补偿的做法,是对中国足球青训的最大犯罪,中国青训萎靡不振,和这种保障缺失有着极大的关系,这其实也是对中国足球最大的不负责任。


就未来而言,要想保障联合机制补偿,中国足协有必要采取两个步骤:其一,出台补充规定,不按照规定支付联合机制补偿的,从联赛分红中扣除相关费用,并进行公开的处罚,甚至可以暂停球员比赛资格,直到支付联合机制补偿,不管原注册单位是否追诉;其二,严格阴阳合同管理和控制,以保障联合机制补偿。


青训的最大保障却成为儿戏,如此中国足球青训,必须沉疴用猛药,乱世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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