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小比赛引发的混乱 折射中国拳赛行业全部现状
11月26日,一场名为“世界拳击格斗联赛”的比赛在河北保定落幕。在目前国内搏击赛事如火如荼的形势下,应该说这并不是一场引人瞩目的比赛。但是,围绕这场赛事举办的前前后后,却引发了一系列话题。
11月26日,一场名为“世界拳击格斗联赛”的比赛在河北保定落幕。在目前国内搏击赛事如火如荼的形势下,应该说这并不是一场引人瞩目的比赛。但是,围绕这场赛事举办的前前后后,却引发了一系列话题。
而诸多问题和矛盾的产生也很有典型性,可谓当前拳赛行业的一个缩影。
《保定体育局违规封杀国际搏击赛》是央视拳击赛事评论嘉宾拳击评论员事后发表的一篇文章。文中批评了保定体育局,“听谣传、不懂法、耍官僚。体育主管部门违规干涉比赛,违背国务院有关‘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文件精神。”另外,文章还将矛头指向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称其为“始作俑者”。
为什么一场搏击赛会同拳跆中心扯上关系,其中有着怎样的背景?接下来,让我们简单复盘一下。
保定这场比赛的实际承办是安徽博通公司,保定当地企业雄启集团作为赞助商和总冠名。吉林振华体育作为赛事执行,负责拳手和比赛环节。博通公司分别与二者签署了协议。此外,保定市武术协会作为联合承办方。
谈到“取消商业性赛事审批”,很多人以为所有赛事都不需要审批了,这实际上是忽略前置条件的误读。此外,即便取消审批的商业赛事,同样还有事中事后监管。并且,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类似词汇。
事实上,根据《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有A、B、C三类国际体育赛事是仍然需要审批的。其中C类国际赛事包括:由地方主导,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运动项目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最初,保定赛事的名称是“一带一路世界格斗联赛”。在早期曝光的海报中,主办单位分别为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保定市政府。
从海报来看,这场比赛很显然属于C类。此类赛事操作程序是: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书面向总局项目中心(或所属协会)提出申请,履行内部审核手续,出具相关意见函。再由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报地方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由于种种原因,“世界格斗联赛”最终并未拿到中国武协的意见函。而海报中出现的主办单位,属赛事承办方的私自行为。应该说,保定市体育局此时对赛事方索要审批并无过错。
就在此时,赛事承办方找到了“中国职业拳击协会”。后者旋即发公函给保定市武术协会,同意保定武协与博通公司共同承办比赛。而比赛名称变为“世界拳击与格斗联赛”。拿到“中国职业拳击协会”回函后,保定体育局及当地各部门一路绿灯。
11月22日,“世界拳击格斗联赛”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职业拳击协会”副主席郑某作为主办方代表出席。这之后,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主管下的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中国拳击协会不断收到各种来函来电询问,“中国职业拳击协会”与中国拳击协会二者之间的关系。
由于不少民众对于两者的称谓有所混淆。中国拳击协会于是在11月24日通过官网发出官方声明,称没有下设职业拳击协会或分支机构,也暂未与其他职业拳击组织开展合作。
曾有人指责中国拳击协会阻挠职业拳击开展。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存在。相反,中国拳协对促进和推广职业拳击开展的态度很明朗。
声明发出后,“中国职业拳击协会”的实际身份开始受到审视。保定市体育局随后口头通报赛事冠名方、赞助商以及比赛场馆单位司法警官学院。紧接着,一些赞助商退出、保定市武协撤出、司法警官学院不再提供场地。
比赛一波三折,最终移至保定徐水区体育馆进行。接下来的事,对搏击圈来说已经俗套,冠名商未全额付款给赛事承办方博通,博通拖欠赛事执行方振华体育尾款,振华体育无力支付给参赛选手酬劳……
事情闹到这里,回头来看,各方在处理事情上似乎都有瑕疵。赛事承办方确实有很多方面不够严谨,甚至在宣传海报中违规使用国旗图案。而保定体育局也存在执法随意的情况。据赛事执行方刘振华称,保定体育局长郭某一人包办执法,且四处宣称比赛是山寨机构的山寨赛事。
事实上,一场赛事的举办需要多方监管。即便执法,可能也需要会同公安、消防、工商及外事部门联合执法。那么,我们最后来看一下“中国职业拳击协会”,到底是不是山寨机构,它又存在哪些问题?在此,笔者并不怀疑“中国职业拳击协会”良好的初衷及推动职业拳击开展的热忱。但一切前提是依法。
据公开报道显示,“中国职业拳击协会”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是中国香港。从名称来看,“中国职业拳击协会”似乎很像境外非政府社团组织(NGO)。目前,国内确实存在一些山寨社团,利用看上去很唬人的牌子,借非政府组织的旗号行经济利益之实。
很多社团冠以“世界”“中国”“全国”等字头,与依法登记的社团名称有着高度的相似性,很容易混淆视听。如被曝光的中国职业教育协会、中国投资协会、中国金融管理协会等等,普通人很难区分。
截止2016年10月,民政部官网先后公布了13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总数多达1287个。绝大多数是内地居民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的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已于2017年1月正式实施。法条中明确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否则,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此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截止到目前,笔者未能查询到“中国职业拳击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若该机构确实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则涉嫌违法开展活动、违法设立分支机构。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中国职业拳击协会”只是在香港设立的公司而非NGO。
通过天眼查搜索及第三方求证,香港有一家名为“中国职业拳击有限公司”的企业与“中国职业拳击协会”的信息高度吻合。该私人公司2013年在中国香港成立,3位董事均为中国内地居民。
如果,“中国职业拳击协会” 实为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香港注册公司要获准在内地从事商事活动,必须向内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否则同样属于非法经营。
保定的一场小比赛,从武协到拳协,从境内到境外,从地方到总局,从赛事到选手,几乎牵动了行业的每个环节。其间暴露的最大问题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
最后要提到保定赛事一个耐人寻味的环节,原本与赛事并不相关的某局公务员,居然以个人名义为冠名商担保,同承办方签了一份结清尾款的担保协议……目前正面临追索欠款。
“世界拳击格斗联赛”保定之战,一个大写的“乱”。必须要说,国内很多商业性拳赛离有序监管、良性发展、健康开展还差得远。而这其间往往交织着利益争斗,折射出众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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